XX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省外建设工程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的管理办法[本站推荐]关于印发《XX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施工工期的管理办法》的通知粤建法〔20XX〕112号各地级以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规划局、房管局、市政园林局、水务局,XX市人居环境委,XX市XX县区国土城建和水利局、发展规划和统计局:为加强我省建设工程施工工期管理,规范工期确定行为,保障合理施工工期,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我厅制定了《XX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施工工期的管理办法》,并经省政府法制办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XX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XX年9月17日XX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设工程施工工期的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加强建设工程施工工期管理,保障合理施工工期,保证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省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建设工程施工工期的管理
本办法所称的建设工程是指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以及附属的线路管道、设备安装、装修工程
第三条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全省建设工程施工工期的管理工作
市、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施工工期管理工作
第四条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招标要求的施工工期,依法必须招标的建设工程还应载明施工标准工期
第1页共4页施工标准工期依据《XX省建设工程施工标准工期定额》计算确定
因工程特殊无法计算施工标准工期的,可参考已完类似工程的实际施工工期,无类似工程参考的应根据工程规模、结构、施工难易程度等合理确定
第五条招标工期短于施工标准工期的,应在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单独开列赶工措施项目和在招标控制价中单独计算赶工措施费,赶工措施费按照《XX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