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则条例学习体会:落实“监督责任”用好“四种形态” 中央新颁布的《廉洁自律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是一个“动员令”,纪检监察干部如何按照中央要求学习贯彻落实好,是一个政治考验
首先是要学习
《廉洁自律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是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的行为规范和指引,只要学深吃透,才能入脑入心,特别是纪检监察干部要主动学、认真学、逐条学、对照学
决不能只是“读读”、“写写”、“谈谈”、“挂挂”,要出实招、硬招、狠招,将监督责任扛在肩、抓在手、落在行上
其次将学习贯彻落实《廉洁自律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要融入日常管理监督,运用好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真正把纪律严起来、执行到位
监督执纪的“常态”、“大多数”、“少数”和“极极少数”四个不同的形态,是产生抓铁留痕般的新认识,是更为细致严格的制度性反腐的新标志
王岐山书记的讲话强调:“不能把全面从严治党等同于反腐败,从严治党要靠纪律管全党,把纪律挺在前面,要靠坚强的党性和责任担当”
第 三、学习《廉洁自律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正确认识“四种形态”
“四种形态”绝不意味着对腐败分子高举轻放,而是要防止“好同志”沦为“阶下囚”;“四种形态”不只是对各级纪委的要求,更是对各级党组织的政治要求
因为每一个形态都要由党组织来领导决定和组织实施;既要选准好干部,也要严管干部,不管念紧箍咒还是“摘帽”各级党组织必须当主角;“四种形态”是党委主体责任的具体化,更是纪委监督责任的指南针
纪检监察干部更要紧紧围绕“四种形态”,在线索处置、立案审查、执纪审理、纪律处分等全过程各环节进行贯彻落实
第四、学习《廉洁自律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用纪律丈量全体党员,用纪律盯紧“关键少数”
《准则》和《条例》是党内法规“高压线”,突出了“全面”和“重点”,列第 1 页 共 2 页出了负面清单,覆盖了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涵盖了党的政治、廉洁、组织、群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