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9 中国保险产业分析报告日期:1999-10-31市场经济实际上是风险经济,保险是保障市场经济稳定和有效运行的前提
在市场经济下,保险业对国民经济运行和社会发展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它不仅可以为经济风险提供补偿,也可以为国民经济建设提供资金来源
它一方面以收取保险费的形式,将社会分散的资金积累成保险基金,以最小的劳动耗费和合理的赔付支出,为国家创造更多的税收,同时为保险公司自身创造更多的基金积累和利润
这主要体现为保险业自身的经济效益;另一方面是用积累的保险基金来补偿保险责任范围内的自然灾害和因意外事故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和给付保险金,为社会提供必要的保险保障,从而起到"精巧的社会稳定器"的作用
第一章 中国保险市场的发展现状 随着经济体制的改革和对外开放,同其它金融市场一样,中国的保险业和保险市场也有了长足的发展,初步改变了过去那种独家经营、险种单一、收入微小、增长缓慢、缺少法制的状况
市场主体不断增加,有竞争的保险市场体系初步形成 尽管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统一经营中国保险市场的体制有其特定的客观原因,也的确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但这种缺乏有竞争的体制,导致中国保险业活力不足、经营效率低和费率水平过高
为了促进中国保险业的竞争的发展,国家主管部门,除继续支持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的发展外,又陆续批准设立了中国平安保险公司,中国太平洋保险公司等全国性、综合性保险公司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牧业保险公司
在试点建立综合性保险公司的同时,从 1988 年起开始尝试建立专业经营的人寿保险公司,分别于四川省,大连市,沈阳市,长沙市和厦门市批准设立了 5 家人寿保险公司
1991 年中国人民银行又先后组建 17 家人寿保险公司
人保公司在这 17 家人寿保险公司中都有一定的股份
此外,另两家非寿险公司,天安保险公司和大众保险公司分别于 1994 年 10 月和 1995 年1 月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