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1:江苏省医院急诊科评价标准(试行)(三级综合医院) 江苏省卫生厅二○○八年十月评价标准说明 一、评价标准共分五个部分:组织建制(50 分);部门设置(420 分);医疗技术(200 分);科室管理(200)分;医疗服务(或急诊服务)(130 分)
二、评价标准共 1000 分:900 分以上(含 900 分,下同)为优秀;800 分以上、900 分以下为良好;700 分以上、800 分以下为及格
三、被评科室年度获得市(厅)级以上荣誉的,给予加分
国家级加 30 分;省(部)级加 20 分;市(厅)级加 10 分
四、被评科室年度较好完成较大指令性任务获得单项奖励的:省(部)级加 10 分;市(厅)级加5 分
五、本标准考评方法中的‘查阅资料’以查核相关原始文件、记录、登记、统计等,一般不以复印件为据;‘随访’,指依据标准基本要求随时访问被评单位相关科室人员或社会相关部门人员以及患方人员
六、本标准每项扣分除注明可超‘标准分’继续扣分的以外,均以扣完本项基本要求标准分为止,一律不倒扣
附件江苏省医院急诊科评价标准(三级综合医院)一、组织建制 (50 分)标准基本要求标准分考评方法扣分标准1
组织建制规范(30 分)1-1 急诊科为临床一级科建制,职能明确,在院长领导下实行科主任负责制和综合目标管理责任制
15查阅资料,随访核实一项做不到扣 5 分1-2 有专职科主任,科主任具备主任医师职称
5查阅资料,随访一项做不到扣 3 分1-3 有独立护理单元,护士长具有中级以上职称
5查阅资料,随访一项做不到扣 3 分1-4 与其他科室职责分清,协调机制健全落实
5查阅资料,随访一项做不到扣 3 分2
人员资质符合要求(20 分)2-1 急诊科病房主治及其以上医生基本固定,观察室和其他诊室临床医生与医技科室人员相对稳定,到急诊科轮转时间不少于 1 年
10查阅资料,随访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