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电力公司输变电设备状态检修管理规定实施细则 上海市电力公司201108 年 017 月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基本原则 第三章 组织管理与职责分工 第四章 设备状态检修的工作流程 第五章 状态信息收集与状态评价管理 第六章 设备状态检修的风险评估 第七章 设备状态检修策略 第八章 设备检修计划 第九章 现场标准化作业 第十章 设备状态检修绩效评估 第十一章 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上海市电力公司系统输变电设备状态检修工作,保证状态检修工作有序、规范开展,根据《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设备状态检修管理规定》(试行)和《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设备状态检修工作验收管理办法》要求,结合我公司实际,特制订本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 第二条 各供电公司、超高压公司、检修公司需按《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设备状态检修工作验收管理办法》的规定,经验收合格后方可实施状态检修工作。 第三条 开展输变电设备状态检修的目标是增强设备检修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以提高设备可用率、供电可靠率及企业综合效益。 第四条 状态检修是企业以安全、可靠性、环境、成本为基础,通过设备状态评价、风险评估、检修决策等手段开展设备检修工作,达到设备运行安全可靠、检修成本合理的一种检修策略。 第五条 本细则对设备状态检修的基本原则、组织管理与职责分工、管理内容与要求、保障措施与技术培训、检查与考核等方面做出规定。 第六条 本细则适用于上海市电力公司所属各供电公司、超高压公司开展输变电设备状态检修工作。 第二章 基本原则 第七条 状态检修工作应纳入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各单位应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综合考虑设备状态、运行可靠性、环境以及成本等因素实施状态检修工作。 第八条 实施状态检修必须建立相应的管理体系、技术体系和执行体系,明确状态检修工作对设备状态评价、风险评估、检修决策制定、检修工艺控制、检修绩效评估等环节的基本要求,保证设备运行安全和检修质量。 第九条 实施状态检修工作应遵循循序渐进、持续完善的原则。各供电公司、超高压公司、检修公司的状态检修工作应按上海市电力公司的总体目标和规划,结合本单位实际组织实施。 第十条 状态检修应体现设备全寿命成本管理思想,并依据《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设备全寿命管理指导性意见》,对设备的选型、安装、运行、退役等四个阶段进行综合优化成本管理,从而指导设备检修策略的制定。 第三章 组织管理与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