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鼓励在乡镇发展畜禽产业的优惠政策中共**镇委员会**镇人民政府关于鼓励在**发展畜禽产业的优惠政策生猪、土鸡养殖是**农业生产的特色产业和优势产业,为了鼓励镇内外人士在**投资兴建特色产业龙头加工企业、建设标准化养殖示范基地,进一步发展壮大“优质、安全、生态、高效”的生猪、土鸡养殖产业,增加农民收入,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如下优惠鼓励政策。一、培育龙头企业凡来我镇投资兴建特色产业龙头加工企业的镇内外人士,固定资产投资额达到500万元以上(以下提及的投资均指建设厂房、购买设备和土地等固定资产投资),注册资本达到100万元以上的加工企业。1、投资者兴建加工企业以出让方式获得土地使用权的,可根据项目的投资规模、性质等享受地价和交款时限的优惠。投资在3000万元以上的(含3000万元),土地转让费用按3万元/亩包干;投资在1000-3000万元的(含1000万元),土地转让费用按4万元/亩包干;投资在1000万以下的,土地转让费用按5万元/亩包干。投资者投资的项目,优先纳入城镇建设规划,在建设过程中征地、搬迁、基础设施配套等方面给予优先安排。2、根据投资者意愿,可以通过租赁等方式使用集体建设用地兴建加工企业,相关费用按国家最低标准收取。3、新建加工企业由镇政府负责提供“四通一平”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并根据企业投资额度给予一定额度的基础设施配套费。即固定资产投资达到1000万元以上(含1000万元)按10%补贴;达到3000万元以上(含3000万元)补贴15%。4、新建加工企业自投产之日起,增值税镇级分成部分,头3年全额返还企业;企业所得税镇级分成部分,头3年全额返还企业;第4年、第5年按50%返还。5、镇政府积极引导龙头企业与畜禽养殖专业户(场)建立契约联结、服务联结、资本联结等发展合作机制,实现贸工农第1页共3页一体化、产加销一条龙。二、兴建示范基地采取资金扶持,政策引导等措施,大力鼓励发展标准化规模养殖示范基地建设,加强对散养户的引导和扶持,积极推广新的养殖模式,进一步提高生猪生产能力,扩大养殖规模。对新建年出栏生猪1万头以上或出笼鸡10万只以上的标准化规模养殖示范基地。1、统一协调建设用地。根据投资者选址意愿,镇政府统一落实建设用地,建设用地可采取一次性征用,价格按国家征地最低标准落实;建设用地采取租赁形式,每亩每年租金按400元落实。2、统一配套设施建设。镇政府统一协调落实示范基地水、电、路的配套建设和粪污处理。3、统一扶持奖励标准。对新建年出栏生猪1万头以上或出笼鸡10万只以上的标准化规模养殖示范基地,按示范基地固定资产(主要指厂房、设备)实际投资额10%给予一次性奖励补贴。三、强化品改繁育进一步建立健全良种繁育体系,改善生猪品质,提高养殖效益,增强生猪产业的市场竞争力。1、抓好繁育基地建设。增强自主育种和供种能力,加速品种改良,提高生猪良种化水平和生猪养殖效益。对从事专业化规模繁育养殖的养殖户,凡存栏能繁良种母猪达到100头以上,年底每头补贴100元。2、抓好生猪品改站建设。积极引进原良种和地方猪种资源,完善镇良种猪人工授精中心建设,提高人工受精的服务范围。3、抓好自繁自养体系建设。鼓励养殖户饲养能繁母猪,实行自繁自养,自给自足。对饲养能繁母猪10头以上20头以下的,年底每头补助30元;20头以上的每头补助50元。四、加强疫病防控养殖业是高风险的行业,防疫检疫容不得丝毫马虎,必须切实做好防疫防控工作,确保养殖安全。1、强化基层防疫队伍建设。镇畜牧兽医站防检监督员、防第2页共3页疫员要分片包村,责任到人。同时每个村都要配齐配好1名专职防疫协管员、协助兽医部门开展工作。2、强化疫病防疫落实力度。全力做好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猪瘟、口蹄疫、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认真开展免费接种工作,切实抓好春防和秋防,做到不漏一户,不漏一畜禽。切实加强高温消毒灭源工作,对专业规模养殖大户,规模养殖示范基地(小区)等重点部位进行消毒灭源。3、强化疫情监测、处理。加强检疫监管,发现重大动物疫情立即汇报。禁止疫区畜禽进入本地。对病死畜禽坚决做到“四不一处理”。即不准宰杀、不准食用、不准出售、不准转运,必须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