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餐饮企业三十强暨十大优秀餐饮企业家评定办法(试行) 述槪为贯彻落实商务部《关于促进餐饮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加快我省餐饮行业产业化发展的进程,打造餐饮品牌企业、推广先进经验,按规范化、标准化逐步推行现代企业的先进经营、管理制度,全面提高我省餐饮行业的经营效益和综合竞争力。经云南省商务厅批准备案,云南省餐饮与美食行业协会在全省范围组织开展评定云南省餐饮企业三十强暨十大优秀餐饮企业家的评定工作。参评的餐饮企业,不分所有制,不分业态。名额分配初定为:经营云南地方菜点的企业 15 家;经营云南少数民族菜点的企业 5 家;经营其它菜点的企业 10 家。凡在我省范围内从事餐饮经营的企业均可报名参加,十大优秀餐饮企业家将在三十强企业中产生。被评定为云南省三十强的餐饮企业暨十大优秀餐饮企业家,将由云南省商务厅及相关厅局共同授予“云南餐饮业三十强企业”、“十大优秀餐饮企业家”牌匾、证书及奖金。获奖情况将转当地政府备案,结合地区社会经济发展情况,给予扶持和政策支撑。同时在有影响力的报刊、杂志及网站上给予强势宣传。一、评定范围 全省所有餐饮企业,包括饭庄、酒家、酒楼、餐馆、餐厅(含饭店、宾馆、酒店内的餐厅)、小吃店、快餐店、煮品馆、饮品店、连锁店等,以及事业单位对外经营的餐厅。优秀餐饮企业家为三十强企业的高级管理人员。 二、评定方法 至云南省餐饮与美食行业协会领取表格或在 www.mzmsw.com 上下载并打印《云南省餐饮企业三十强申报表》、《十大优秀餐饮企业家申报表》表格,逐项填写。自我评定:按照“云南省餐饮企业三十强”、“十大优秀餐饮企业家”的评定条件开展自我评定工作。地方推荐:将《云南省餐饮企业三十强申报表》、《十大优秀餐饮企业家申报表》送当地行政主管部门盖章推荐(当地商务局或旅游局)。材料上报:将附件二或附件六所需材料汇集邮寄或送至云南省餐饮与美食行业协会(地址:滇池路 2 号·广东发展银行大楼 13 层,联系电话:0871-4176829,传真:0871-4176821)。初步审查:云南省餐饮与美食行业协会秘书处将对上报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实地考察:在初步审查通过后的 30 个工作日内,云南省餐饮与美食行业协会组织专家考察评定组,至企业实地考察,听取企业和个人情况介绍、查看相关资料、逐项评分。出具意见:考察评定组提出具考察意见,并向企业和个人作通报,提交云南省餐饮与美食行业协会复审。 媒体公示:云南省餐饮与美食行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