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安全管理也要“适度”? 安全是社会和谐稳定的第一标杆,幼儿教育同样如此,近年北京、河南等地幼儿园连续发生的两起重大意外伤害事故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同时也引发幼儿教育工作者对安全管理和危机防范的深刻反思。怎样才是安全的,怎样的安全才是合适的。 幼儿天真可爱,不谙世事,对于危险同样懵懂无知,需要成年人的监护与帮助,同时幼儿也是活泼好学的,对于形象生动的语言和事例有很强的感知力也有自己的理解。幼儿是社会的未来更是家庭的希望,幼儿教育承载了巨大的期望也面临着巨大的挑战。有鉴于此,幼儿园建立适应社会和家长要求并得到社会和家长的理解和支持的“幼儿园安全理念”和“幼儿园安全管理模式”是非常必要的。 一、“适度安全”理念的提出 安全从来不是绝对的,适度的安全才是合理的、可行的。据悉许多到国外幼儿园参观的中国教师看到外国孩子拿着锯子或斧头等锋利的工具正在认真地敲着钉子时,总会瞠目结舌、惊叹不已,这在中国的幼儿园里是根本看不到的,这些在大人看来很危险的工具是不可能提供给孩子的,因为只要是危险的,家长们都会尽可能的避免孩子接触受伤害。这就是我们的家长与国外家长在“什么对孩子是安全的”这一问题存在的观念上的差异。在独生子女时代的中国,家长常常不愿孩子直面困难,而在国外家长普遍的认同是:孩子在活动中磕磕碰碰是难免的,不必为一点小伤而“大惊小怪”,被保护过度的孩子将来可能会“没有用”。思维的差异导致安全管理模式的差异,有的家长一方面希望幼儿园多举行户外活动,一方面又希望幼儿园对孩子的监护天衣无缝,不要出一丁点的差错,这种悖论时常引发家园争执。而有的教师心理压力过重为防止幼儿受到伤害而限制幼儿在户外活动,即使在户外,也不允许孩子自由活动。消极的防范不利于孩子的成长,理念的冲突阻碍有效的教学,为此幼儿园有必要将“适度安全”的理念通过各种宣传手段取得家长的认可,在家园合作下建立新的安全管理模式。 二、安全管理包括人、制度、环境三个方面 1、人是安全管理的第一要素 保护儿童生命是幼儿园教育工作者的神圣职责。幼儿教师作为教育的实施者和幼儿在园安全的监护责任人首先要不断加强理论修养,提高专业素质,树立正确、科学的教育观、儿童观,一方面积极培养幼儿形成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逐渐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另一方面又要积极为孩子创设安全、快乐、温馨的心理精神环境,让孩子得到情感上的安全和信赖。 幼儿教师作为家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