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信托与租赁一
什么是信托1.概念 信托是指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的信任,将其财产委托给受托人,由受托人按委托人的意愿以自己的名义,为受益人的利益或者特定目的,进行管理或者处分的行为
信托是以资财为核心,以信任为基础,以委托为方式的财产管理制度
2. 特点/本质特征(1) 财产权是信托行为成立的前提委托人必须拥有信托财产的所有权,否则无权信托;受托人必须拥有信托财产的所有权及处置权,及委托人要将财产权授予和转移给受托人
(2) 信托以充分信任为基础信托更强调信托当事人之间的信任关系,尤其是委托人和受益人对受托人的信任
一方授信于人,一方接受信任
(3) 他人利益是信托的目的一方面,委托人为受益人的目的而设立信托;另一方面,受托人为受益人的利益而取得信托财产,并管理运用
(4) 委托人或受益人自担信托财产的损益受托人只要履行“善良管理义务”,信托财产的损益根据受托人经营的实际结果计算,并由受益人或委托人承担或分享
(5) 手续费是信托报酬的形式受托人作为委托人信任的理财专家,以“受人之托,代人理财或代办事务”而收取相应的费用作为报酬
3.要素(1) 信托行为A
信托行为:以设定信托为目的而发生的一种法律行为,指合法设定信托的行为
信托约定:信托行为的依据,即信托关系的成立必须有相应的信托关系文件作保证
信托行为的发生必须由委托人和受托人进行约定
a)信托合同:委托人和受托人之间签署的书面信托证明
b)个人遗嘱:委托人的个人行为,不需要签订信托合同
c)信托宣言:以信托宣言所形成的信托称为宣言信托,这种宣言信托通常由财产所有人自己发表宣言,自某时起其财产专为某人即受益人谋利益,但仍由自己来管理财产并以自己为委托人,在这种信托关系中委托人和受托人同为一人
d)法院命令:以法律规定信托行为的成立
e)协议章程:以协议章程的形式而形成的信托关系
(2) 信托目的A
信托目的是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