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城乡规划局 XX 年双拥工作计划 **市城乡规划局 2013 年工作总结和 2014 年工作计划(2013 年 12 月) 2013 年是**建市 20 周年,也是我市全面新版城市总体规划修编之年。在省住建厅精心指导下,在**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下,我局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紧紧围绕建设武汉城市圈副中心城市的工作目标,按照大力推进“五个跨越”、加快建设“五个城市”发展路径,全面深化改革,认真履行规划工作职能,积极服务城乡社会经济发展,全市城乡规划工作取得了较好成绩。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城市规划编制步伐不断加快 (一)全面总结规划。定期对规划编制、执行和制度建设等情况进行总结,完成规划实施年度报告。在此基础上,每两年一次对城市规划实施情况进行总结评估,形成评估报告,理清城乡一体化发展思路,提出明确规划要求,并报送总体规划审批机关和同级人大常委会备案。9 月份,除提交市人大审议总体规划外,还向市人大报告规划实施情况,进行实施评估。 (二)全面打通规划。梳理现有规划,及时修改、提升和调整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不能有效指导实施的规划。。围绕规划难点、重点、热点问题,积极探索以城带乡工作方式,不断完善 XX 县区建设带动旧城改造工作方法,均衡公众利益,营造社会和谐。如:对 XX 县区和城中村综合改造,按片区整体开发要求编制规划。采取“自下而上、反弹琵琶”改造方式,在尊重群众意愿、户户签订征用补偿协议的前提下,再进行申报 XX 县区和城中村综合改造规划,通过以点带面,不断丰富阳光规划的民生关注机制。 (二)推行定量管理模式。根据“四线”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量化细化规划条件,作为建设用地容积率管理依据,增加直观性和可测性。未确定规划条件的地块不得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划条件没有纳入出让合同的,出让合同无效。规划条件不得擅自改变,确需变更的,必须重新提出申请,变更内容不符合控制性详细规划的,不予批准。 第 1 页 共 3 页 (三)实行过程动态管理。在决策阶段,通过定期召开规委会全体会议、主任办公会议、办公室主任会议,分级分类讨论议题,形成民主、公开的规划科学决策机制。对影响城乡一体发展的管总性规划、区域性规划审查,将规委会与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专家技术审查会合并召开,通过填写意见票的形式,突出集体商讨,集行政和技术审查于一体。在工程管理阶段,规范“一书两证一核实”,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前,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