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民政局 XX 年工作总结及 XX 年工作打算 区民政局 2017 年工作总结及 2018 年工作打算 2017 年以来,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区民政局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科学理念,围绕全区中心工作,完善措施,狠抓落实,圆满完成全年各项工作任务。民政局被评为 xx 市干部驻村联户工作先进单位、全市福利彩票销售总量优秀单位等。截至目前,我局争取上级资金 9993.6 万元。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全力开展“三重”工作 (一)农村敬老院升级改造和社会福利服务中心二期建设稳步推进 一是加快推进敬老院升级改造。联合区卫计局围绕敬老院与卫生院合建、发展“医养结合”服务模式开展深入调研,目前,各镇街已基本完成规划设计,正在积极推进“ppp”模式建设。二是启动福利中心二期工程。项目先后经区政府常务会议和区委常委会批准,先行建设老年养护楼一栋。经过招标程序确定了设计单位,初步设计已完成。目前已完成图纸审查工作,正着手准备编制项目投资预算后报评审;规划许可有关资料已报备,待规委会招开后即可办理有关手续。 (二)城镇困难群众救助保障进一步加强 一是规范实施城乡低保救助。城乡低保标准提高至每人每月 560 元、375 元,今年以来共发放城乡低保金 3744.1 万元。截至目前,我区共有城市低保城市低保 1254 户 2397 人,农村低保 5194 户 10513 人。不断加强动态管理,每月开展低保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比对,每季度开展规范城乡低保专项清理活动。二是提高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水平。取消农村五保集中供养、分散供养的区别,统称为农村特困人员供养,基本生活标准为每人每月 470 元。新增农村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费,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的照料护理标准为每人每月 340 元;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的照料护理标准为每人每月 170 元;具备生活自理能力的照料护理标准为每人每月 100 元。全区农村特困人员供养对象共 1426 人,共支出供养资金 618.7 万元。三是深入落实困难第 1 页 共 5 页群众大病救助制度。今年以来救助困难家庭患者 378 人,发放593.3 万元,人均救助 1.3 万余元。对全区 572 名困难家庭精神病人进行巡诊并发放药物,出台了《xx 区困难家庭精神病人医疗救助办法》。四是加快发展福利事业。为全区困难残疾人、重度残疾人、低保老年人、困难失能老年人、孤儿、城镇“三无”人员、困境儿童等发放福利津贴补贴 926.4 万元。五是“救急难”工作深入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