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签发团委文件、审核团委新闻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提高团委签发文件的规范性,加强对公文审核把关以及进一步规范学校门户网站新闻稿件报送工作,提高学校网站新闻稿件质量和发布效率,充分发挥校园网站的舆论导向和宣传教育功能,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中的签发团委文件,审核团委新闻办法由校团委、办公室负责任进行签字审核
第三条本办法适合校团委发文情况
第二章签发团委文件第四条团委进行文件发文,要求按要求进行,编写标准、格式要求、拟发程序等为要求
第五条需发文要制定专人进行起草书面文稿
文稿要准确、精练,用语要规范、贴切,条理要清晰,层次要分明,结构要紧密
第六条团委书记负责对所起草稿件进行核稿,办公室负责对发文进行审核
核稿人要对稿件作全面检查和修改,核稿的重点是对文件的内容、文字和发送范围等进行把关
文件下发各部门、科室应由办公室进行审核
第七条审核文件要把好行文关、内容关、政策关、文字关和格式关,具体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有无必要以中心团委名义行文,发文规格是否恰当;(二)是否符合公文的行文规则,与过去发布且继续生效的规章制度有无矛盾;(三)情况是否确实,观点是否明确,表达是否准确,结构是否严谨,条理是否清楚,字词是否规范,标点是否正确;(四)文种使用是否正确,公文格式是否规范;(五)涉及国家、中心秘密的,是否标明了密级和保密期限
第三章审核团委新闻办法第八条审核流程(一)各稿件报送团委新媒体负责人对稿件进行初审,对稿件格式、语句、错别字、标点符号等进行检查,并报分管领导审核;(二)分管领导对稿件内容的政治性、真实性、准确性和是否涉密等,进行认真审核,严格把关;(三)审核通过后,信息员上传稿件时要在文后注明撰稿者、摄影者及审核者等相关信息;(四)团委书记,副书记审核发送的稿件,若发现问题:稿件存在句式错误、时间错误、无注明供稿人、核稿人等情况且经提醒后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