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技术管理制度第一条施工调查1、施工调查的组织项目负责人于进场以前组织有关人员对该工程进行现场调查,具体内容应结合工程的特点,地区条件和要求制订详细的计划,按计划、按专业分工,把任务落实到人
2、施工调查的主要内容:(1)向业主或设计单位了解该工程修建的意义,技术标准和有关设计图纸、资料
调查了解施工段内地形、地貌、地质、地下管线、水文、气象等情况
(2)了解工程分布的特点及重点工程项目的施工条件
(3)了解运输道路、电力、通讯、工程用水水源情况
(4)调查了解该工程弃土场位置、场地情况以及环保、水利等方面的要求
(5)了解该工程施工期间生活物资的来源
(6)了解当地政府、业主对该工程的要求及相关文件
3、编写施工调查报告根据现场调查资料写出调查报告
对该工程概况、施工条件、地理位置作说明,对施工力量安排、工作的任务划分、组织机构的设置,重点项目的施工方案、施工方法,临时设施的布置等提出意见,为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提供基础资料
第二条交接桩、复测施工准备阶段,现场工程师进场以后,请业主或设计单位现场交桩,作好施工准备
(1) 对设计单位布置的导线点或 GPS 点、水准基点,按交桩表(图)所示位置、编号(里程)逐桩现场核实
对控制桩埋设标准不符合规范要求的,如:标志不清、桩已松动、桩上无钉、铁心上无小孔(十字线)等桩不予接收
请原测量单位处理好以后方能接收,或与测量监理协商解决
(2) 经双方交接确认无误后,办理交接桩手续,并报业主和监理工程师
(3) 项目部接桩后,负保护责任,应派人定期检查和定期复测,妥善保护,如靠近人行道路、公路边易受损坏的桩,在周围设标志或防护栏或护桩
(4) 项目部根据设计单位交付的导线网、水准点控制桩,在开工前组织复测
当复测成果与原设计测量成果无误时,书面报送设计和监理工程师
如复测成果与设计单位测量成果比较误差超出规范要求,需再次复测,查明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