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卫生院建设标准 1 前 言 《乡镇卫生院建设标准》(以下简称“建设标准”)是根据《工程项目建设标准编制程序规定》和《工程项目建设标准编写规定》的要求,按照建设部《关于印发<二〇〇三年工程项目建设标准、投资估算指标、建设项目评价方法与参数编制项目计划>的通知》(建标函〔2004〕43 号)的安排,由卫生部主编,具体由卫生部规划财务司组织山东、河南、浙江、云南等省卫生厅和中国医院协会医院建筑系统研究分会共同编制。 编制组在认真分析全国1000 多所不同规模乡镇卫生院的现状资料的基础上,总结了多年来乡镇卫生院建设的经验教训,本着以人为本、方便患者的原则制定了建设标准。编制组完成建设标准初稿后,在网上广泛征求意见,并由我部召开了全国审查会,会同各有关部门审查定稿。 建设标准共分总则、建设规模与项目构成、建筑面积指标、规划布局与建设用地、建筑标准、主要业务用房技术要求、主要技术经济指标等七章。 请各单位在执行建设标准的过程中,注意总结经验,积累资料。如发现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寄至卫生部规划财务司(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南路1 号,邮政编码:100044),以便今后修订时参考。 主编单位:卫生部规划财务司 参编单位:中国医院协会医院建筑系统研究分会 浙江省卫生厅 山东省卫生厅 河南省卫生厅 云南省卫生厅 主要参编人员:于冬、刘钟明、宗玲、谢双保、于德志 、刘魁、吴翔天、杨旭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2008 年10 月 乡镇卫生院建设标准 2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建设规模与项目构成…………………………… 第三章 建筑面积指标…………………………………… 第四章 规划布局与建设用地…………………………… 第五章 建筑标准………………………………………… 第六章 主要业务用房技术要求………………………… 第一节 预防保健用房………………………… 第二节 门诊用房……………………………… 第三节 住院用房……………………………… 第四节 放射科用房…………………………… 第五节 检验用房……………………………… 第六节 手术室和产房用房…………………… 第七节 供应(消毒)室用房…………………… 第八节 药房…………………………………… 第九节 辅助用房……………………………… 第七章 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附件 乡镇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