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学学生资助工作情况汇报我校认真贯彻落实有关文件精神,切实强化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高中学生免除学杂费书本费专项资金管理,扎实推进精准扶贫的工作步伐, 确保了政策的顺利实施。实施学生资助工作是一项民心工程、阳光工程,关系群众的切身利益,涉及面广,政策性强,为把好事办实,实事办好,我们从以下几方面做起:一、广泛宣传,做好摸底工作:我们首先认真学习了有关上级文件精神,广泛宣传 “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免除学杂费等政策和意义,做到家喻户晓,深入人心。主要做法是: 1、召开家长会,通过家长会向家长、学生宣传各项资助政策; 2、发放宣传表册,通过发放教体局印发及学校资助办公室制作的宣传页,宣传扶贫政策;3、在班级班务栏、教室门口、校园宣传栏张贴宣传资料,向学生宣传扶贫政策;4、通过班会课由班主任向学生宣传、解答宣传政策;5、每次发放扶贫资金前,在学校公示栏张贴文件,宣传资助精神,由班级进行摸底,学校资助管理中心审查,确定资助名额。二、严格操作程序,做好资助每项工作。1、制定了“渭源县第四高级中学教育扶贫工作实施方案”。2、组建了“教育扶贫脱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3、确定“建档立卡户、低保户、残疾学生、孤儿等家庭特别困难”的范围和对象。4、制定了“贫困家庭学生资助金申请条件及程序( 含宣传单 ) ”。普通高中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学杂费的发放:免除普通高中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含非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持证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 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学杂费。免除标准按照省级人民政府及物价、财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学费标准执行(不含住宿费)。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的发放:优先考虑以下几类:A、建档立卡户、父母双亡,无任何经济来源的 ( 孤儿 ) ; B 、低保户、父母一方已亡, 生活十分困难的;C、父母双残或单残,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D、遭受重大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E、家庭成员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力,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我校结合实际情况,区别不同贫困程度,每学年审定一次,新增资助,重新审定。不搞平均分配,不能优亲厚友,不搞轮流享受。符合资助条件的学生, 向学校提出申请, 并出具村委会核实的材料;学校根据上级下达的贫困学生数和“补助”对象资助条件确定学生名单,并在校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 天;公示无异后,学校组织受资助学生填写《申请表》,建立资助学生档案,将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