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民政局公益创投活动方案与民政局创业服务年实施方案汇编民政局公益创投活动方案为贯彻落实省和市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鼓舞社会力量参加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积极推动政府购买服务的相关精神,充分调动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及其它社会力量参加社区建设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制造性,满足城乡居民多样化物质文化需求,进一步推动“三社联动”工作的深化开展,把城乡社区建设成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和谐的社会共同体,根据市民政局《关于开展公益创投活动的意见》文件精神,经讨论,决定在全市城乡社区开展社区公益服务项目的公益创投活动,为保证该活动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公益创投即社会组织或社会工作者根据社区居民需求创意设计公益服务项目或根据企业、基金会等捐赠方意愿设计公益服务项目,通过参加评审后获得政府一定额度的资助并实施项目的活动
一、项目范围(一)为老服务
为老年人提供有利于满足其各方面需要和提升其生活质量的各类服务项目
(二)助残服务
为残障人士提供有利于提高其生活质量和社会适应能力的各类服务项目
(三)助孤服务
为孤残儿童提供有利于其身心健康成长、益智、素养拓展的各类服务项目
(四)其它围绕“扶老、助残、救孤、济困”宗旨的公益服务项目
二、申请主体及条件(一)申请主体第 1 页 共 10 页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各类社会组织:依法在我市登记和备案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
(二)申请条件1、社会组织依法设立或批准,年检合格,机构、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均无不良记录;2、具备申请项目相关的设施和条件;3、能自筹资金并且自筹资金占项目总资金比例较高的项目优先
三、基本原则公益创投项目要紧紧围绕“扶老、助残、救孤、济困”的宗旨组织设计并实施,坚持公开、公平、公正以及社会化运作的原则
同时,还必须坚持以下原则:(一)体现公益性
以社会效益为目标,体现非营利性的特点
(二)确保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