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水土保持工作通知与水土保持开幕致辞汇编水土保持工作通知为了有效地预防和治理水土流失,促进生态文明建设,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进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加强全市水土保持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进一步提高对我市水土保持工作的认识水土保持是经济社会进展的生命线,是国土整治、江河治理的根本。近年来,随着我市城镇化、工业化进程的加快,基础设施建设规模不断扩大,采石采矿、挖砂取土等生产建设活动增加,对地表地貌植被等生态环境的破坏加剧,造成的水土流失现象日益加重,制约了全市生态文明建设和社会可持续进展。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各单位必须高度重视,要站在推动科学进展、建设生态文明、促进社会和谐的高度,增强做好水土保持工作的使命、紧迫感、责任感,牢固树立水土保持国策意识。二、切实加强对水土保持工作的领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水土保持工作的统一领导,将水土保持工作纳入经济和社会进展规划。为了指导和协调全市的水土保持工作,成立临湘市水土保持工作委员会,由主管副市长任主任,市人大、市政协分管领导任副主任,市政府办、市水利局、市水土保持局、市发改局、市财政局、市环保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公路局、市规划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房产局、市城建投等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地点设市水土保持局,市水土保持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第 1 页 共 5 页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三、进一步明确各单位各部门的水土保持工作责任水土流失是我国当前头号环境问题,为了强化各单位各部门的水土保持工作职责,落实法律规定的水土保持目标责任制和考核奖罚制度,市政府将把水土保持工作纳入对市直、乡镇各单位年度目标管理考核范畴,安排一定比例的分值,定量考核,奖优罚劣。同时进一步明确各单位的水土保持工作责任,市水利水保部门负责全市水土保持工作,市发改部门要将生产建设项目的水土保持方案作为立项核准、审批的前置条件;市规划部门在编制规划和审批项目时应征求水土保持部门意见;市国土资源部门在办理建设用地和采矿许可时,要将水土保持审批意见作为审批条件;市环保部门要把水土保持方案作为环境影响评价的重要内容;市建设部门要加强对建设项目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的监督;市公路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