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水库库区法律规范改进工作意见与水库灌区管理处年终工作总结汇编水库库区法律规范改进工作意见为进一步贯彻县政府《关于开展水库库区消落区集中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府发〔〕49 号)文件精神,有效遏制消落区“乱搭乱建、乱倒乱堆、乱填乱挖、乱耕乱种”行为,经讨论决定,进一步加强消落区集中专项整治行动,并将有关事项安排如下:一、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各淹没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库区消落区专项治理工作,努力增强责任意识,坚决遏制消落区“乱搭乱建、乱倒乱堆、乱填乱挖、乱耕乱种”“八乱”行为
各淹没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根据属地管理原则,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消落区专项治理工作
县属相关部门要结合各自的职能职责,加大对库区消落区专项治理的工作指导
二、进一步明确整治范围及对象水库库区消落区集中专项整治行动治理的范围为:库区 175 米水位线(吴淞高程,下同)以下、145 米防洪限制水位线以上区域,包括新增淤积陆地和孤岛
水库库区消落区集中专项整治行动治理的对象为:已经审批但程序不法律规范或随意更改建设内容的;未经审批在库区消落区内搭建棚屋、摆摊设点从事经营活动的;建造临时性或永久性建(构)筑物的;随意堆放货物、杂物的;填土造地占用库容、采砂、采石、取土的;违规栽种农作物或填埋危险废弃物、倾倒垃圾的
三、进一步加强工作指导(一)关于乱占乱建问题第 1 页 共 11 页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由县城乡建委牵头,县农委、县水务局、县工商局参加,指导各淹没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清理未经审批建造临时性或永久性建(构)筑物,在通航水域设置渔具或从事水产养殖影响航道安全,搭建棚屋、摆摊设点从事经营活动的行为
(二)关于乱堆乱倒问题一是由县市政局牵头,指导各淹没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对在消落区乱倒垃圾、乱排污水的行为进行清理
仔细排查消落区范围内设置的排污口,于年 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