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液化石油气钢瓶安全整治方案与液压履带起重机安装方案汇编液化石油气钢瓶安全整治方案为加强液化石油气钢瓶经营、充装、使用的安全监管,杜绝超期、废旧等不合格钢瓶的流通、使用,切实保障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县政府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液化石油气钢瓶安全专项整治活动,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以建设和谐平安为目标,根据全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的部署,强化液化石油气钢瓶充装站、供应(站)点主体责任的落实,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切实消除液化石油气钢瓶使用的安全隐患。突出抓好气瓶报废与固定充装制度的落实等工作,实现气瓶整治制度化、法律规范化、常常化,防止和减少气瓶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通过严厉打击非法经营、非法充装液化石油气以及非法使用液化石油气钢瓶等违法行为,确保全县液化石油气使用安全。二、工作目标通过专项整治,依法严厉打击和消除非法经营、非法充装液化石油气行为,确保在用液化石油气钢瓶必须是取得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企业制造的合格钢瓶;必须经过检验合格且在检验有效期内;必须符合安全技术法律规范要求;必须在具有合法资质的充装站进行充装,力争将废弃停用的液化石油气钢瓶全部收回。三、整治重点(一)非法经营液化石油气违法行为。(二)非法充装液化石油气违法行为。第 1 页 共 9 页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三)非法使用液化石油气钢瓶违法行为,主要是按规定应检测而未检测的液化石油气钢瓶(主要集中于液化石油气站、其他液化石油气钢瓶产权单位和使用单位及个人)和应淘汰而仍在使用的老旧钢瓶(螺丝瓶、使用 15 年以上的钢瓶、外表破损严重的钢瓶)。(四)对家庭自用的老旧钢瓶进行回收或以旧换新。四、实施步骤此次液化石油气钢瓶专项整治活动时间为 20**年 4 月 4 日—4 月30 日。活动共分为三个阶段:(一)宣传发动及自查自纠阶段。召开专题会议,拟定实施方案,利用广播、电视、报纸、手机短信等媒介进行宣传动员,并组织有关企业开展自查自纠。(二)执法查处、整改完善阶段。专项整治各成员单位派出监管人员,联合执法,集中整治。对非法经营、非法充装液化石油气以及非法使用液化石油气钢瓶的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查处,对涉及的有关企业和单位依法予以关停取缔,对涉及的个人依法进行追究;对超期未检测和应报废而未报废的老旧钢瓶坚决予以查封、扣押;对违章使用不符合安全技术法律规范的液化石油气钢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