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规范“阳光计生”行动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规范“阳光计生”行动的实施意见各乡镇、平江工业园、长坡园场人口计生办:去年以来,全县按照省市要求,积极主动开展“阳光计生”行动,取得明显成效
安定镇、向家镇等单位,及时公开了各项法律法规、办事依据和流程、服务承诺、工作纪律和投诉渠道等信息,方便群众知情、办事和监督,得到市人口计生委充分肯定
今年,省、市人口计生委将“阳光计生”行动,纳入年度目标管理党政领导考核的重要内容,要求抓好“四项公开”、开展“四项评议”、落实“五项监督”
为进一步规范“阳光计生”行动,完善“阳光行政、便民服务、群众参与、社会监督”的工作机制,结合实际,特制定实施1意见
一、基本原则(一)坚持合法性原则
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依法公开、依法评议、依法监督;把依法行政贯穿“阳光计生”行动全过程,特别是在制定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时,做到程序合法、内容合法
(二)坚持系统性原则
“阳光计生”行动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政务公开、民主评议、行风热线、行风监督等多项内容,各地要注重提高“阳光计生”行动的整体性,全面推进,提高实效性
(三)坚持及时性原则
严格遵守时限规定,动态公开内容及时更新、反映的问题及时处理、意见建议及时整改,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工作任务,讲究时效
(四)坚持求实性原则
开展“阳光计生”行动要坚持实事求是,以尊重和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为前提,真抓实干,务求实效,着力解决突出问题,有效防止不正之风,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二、主要内容(一)规范公开内容
一是统一标准
把群众最关心,2与群众切身利益最紧密相关的政策、规定、程序等内容,作为第1页共18页政务公开、办事公开、村(居)务公开、党务公开的重点,划分为机构类、政策类、程序类、服务类、维权类、动态类等六大类,每项内容确定相应公开项目(详见附件1),方便群众办事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