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爆破工程安全专项方案与爆破工程安全施工方案汇编爆破工程安全专项方案1 编制目的为了使爆破工程施工处于受控状态,使其符合技术法律规范及合同要求,特制定本安全专项施工方案。2 爆破安全管理规定内容2.1 一般规定2.1.1 从事爆破作业的人员(指从事爆破设计、管理、操作、运输、押运的人员)必须由经过专门培训、考试合格、取得公安部门颁发的相关有效证件的人员担任,严禁无证上岗。2.1.2 爆破器材的申购、运输、贮存保管和使用,严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执行。2.1.3 承担爆破作业任务的爆破队必须建立爆破器材领发制度、清退制度、工作人员岗位责任制、培训制度以及爆破技术措施的审批制度。2.2 爆破器材的管理2.2.1 爆破器材的申购、领用工程技术部根据施工进度计划,编制每月的爆破器材需用量计划,交给物资设备部办理申购手续。爆破队负责到火工材料仓库领取所需爆破器材,领用时必须坚持用多少领多少的原则。2.2.2 爆破器材的装卸2.2.2.1 装卸:由民爆公司负责爆破器材的配送环节装卸,项目部负责各工点的爆破器材装卸。2.2.2.2 安全要求:[1] 装卸作业只准在白天进行,炎热季节安排在清晨。第 1 页 共 29 页下载后可任意编辑[2] 搬运时,禁止冲击、拉拖、翻滚和投掷装有爆破材料的容器;堆放时不准在上面踩、踏;雷管与炸药不准在同一车厢或同一地点装卸。[3] 人力装卸和搬运爆破器材,限定每人一次负重 25-30Kg,搬运者前后不得少于 3m。[4] 在雷雨期间禁止装卸和运输爆破器材。2.2.3 爆破器材的运输2.2.3.1 运输:由爆破队负责实施2.2.3.2 安全要求[1] 运输爆破器材时必须有押运人员押送,并按指定的路线行驶,严禁吸烟和携带发火物品;[2] 运送爆破器材禁止使用翻斗车、自卸汽车、拖车、机动三轮车、人力三轮车、摩托车和自行车;[3] 运送炸药雷管时,装车高度要低于车厢 10cm,车厢底部应铺设软垫,同一车上也不得混装两类不同性质的爆破器材;[4] 装有爆破器材的车辆严禁在运输途中加油或修理,非押运人员严禁搭乘装有爆破器材的车辆。2.2.4 爆破器材的贮存、清退2.2.4.1 贮存:施工现场不允许设库房储存爆破器材;爆破器材存放管理规定[1] 装硝化甘油类炸药、各种雷管和继爆管的箱(袋)必须放在货架上;装其他爆破器材的箱(袋)应堆码在垫木上;架、堆相互之间的通道宽度不应小于 1.3 米;[2] 在货架上堆放硝化甘油类炸药和雷管时,禁止叠放;[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