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光伏脱贫行动工作总结 一、目标任务 完成情况 1、工作目标
到 2016 年底,建成 103 个 3 千瓦的户用光伏电站和 1 个以上 60 千瓦的村级光伏电站,发电总规模达 300千瓦以上,完成 103 户、218 人的脱贫任务
2、完成情况
户用电站:103 个户用电站已全部建成并网
村级电站:**年出列村建设村级光伏电站 8 个,总建设规模约为 480 千瓦
**村 8 个村级电站已建设完成
3、扶贫效果
103 个户用电站共涉及贫困村 22 个、贫困户103 户、225 人,测算每户贫困户每年可增加收入为 3000 元/年以上
8 个村级电站涉及 8 个贫困村,贫困户 444 户、780 人,测算每个贫困村年度可增加集体经济收入为 50000 元/年以上
持续获益 20 年
二、主要工作措施 1、建立组织、制定方案
县政府成立了光伏发电脱贫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组长由县政府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由县发改委、扶贫办主要负责人担任,县财政局、国土局、规划局、公管局、供电公司、农商行、各乡镇人民政府等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发改委
5 月 19 日,制定并印发《**县光伏发电脱贫行动实施方案》,明确脱贫任务、具体措施、时间节点和职责分工,为顺利完成光伏发电脱贫目标提供了保证
6 月份,我委编制了《**县光伏发电脱贫政策汇编》,印发 230 余份发放至各乡镇,主要内容包括光伏发电扶贫出台背景、相关政策、项目管理要求、办理流程和业务指南等
2、精准识别、建立名册
确定实施对象严格按照“农户申请、村乡审核、县级确定”的程序执行,各乡镇组织摸清贫困村(户)的具体情况,包括贫困村产业经济、人口、能源、电力发展现状,贫困户房屋结构、荒山荒坡及土地资源利用条件,并逐户进行登记、评议、公示、上报
为落实“对象要精准”的要求,在乡镇摸底调查上报的基础上,发改委、扶贫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