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明确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责任的意见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国发[2004]23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药品安全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7]18号)以及全国加强食品药品安全整治和监管工作会议精神,推进全县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努力构建统一、高效的食品药品安全综合监管体系,切实保障公众饮食用药安全,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明确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责任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科学监管的理念,用科学发展观指导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建立“全县统一领导、各级政府负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社会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食品药品监管组织领导体制、监管责任体系和监管工作运行机制,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工作方针,坚持专业队伍与协管队伍相结合,日常监督与专项检查相结合、行政监督与技术监督相结合,进一步强化日常监管,加大监管力度,提高监管效能,为构建和谐*提供食品药品安全保障
二、总体目标建立和完善县、乡镇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组织领导体制,形成“企业是食品药品安全第一责任人,政府对食品药品安全负总责,相关部门各负其责”的责任体系;建立“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反应快捷、统一高效”的监管工作运行机制;构建“三级联动、部门互通、资源共享”的信息网络系统;建立食品药品安全信用管理、信用服务、市场准入和信用约束的诚信体系;建立健全目标管理、量化分级、严格奖惩的考核体系
实现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组织架构完善;部门职责分工明确,综合协调配合有力;供应网络主体清晰,城乡监管全面覆盖,市场经营秩序规范;信息网络健全,信息资源共享,信息互通快捷;产品质量合格,企业诚实守信,考核奖罚分明,公众饮第1页共7页食用药方便安全
三、明确工作职责各乡镇人民政府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