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推进上海国资国企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上海推进国资国企改革关注重点监管全覆盖、开放性重组、董事会建设、优化管控模式、调整转型、政企分开成为改革发展的六大关键词。本刊讯4月8日下午,XX省委、市政府召开国资国企改革发展工作会议。全覆盖、开放性重组、董事会建设、优化管控模式、调整转型、政企分开成为会议关注的六大关键词。会议指出,今后3-5年,是上海推进国资国企改革发展的关键时期。要按照党的十七大精神,结合上海实际,紧紧围绕“四个中心”建设的需要,推进上海国资国企改革发展。当前要抓紧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出台的《若干意见》及4个配套文件,重点做好6项工作。未来三至五年上海国资国企改革发展的目标国资布局:经营性国资基本集中到城市基础设施和关系国家战略、国计民生、城市安全、基础资源领域,集中到现代服务业、先进制造业、先导性产业等支柱产业和战略产业;企业发展:形成2-3家充分发挥投融资和国资流动平台功能的资本经营公司,3-5家在全球布局、跨国运营的企业,8-10家全国布局、综合实力领先国内同行业的企业,20-30家主业竞争力居全国同行业前列的蓝筹上市公司;国企改革:基本完成产业类企业集团整体上市或核心业务资产上市,基本完成1000多家非主业企业的资产调整、整合,市属经营性国有资产证券化率由18%提高到40%左右,企业管理层级原则上控制在3级以内;法人治理:基本完成规范董事会建设工作,形成规范运作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市场化选用企业经营者的机制,建立规范合理的企业领导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国资监管:形成全面覆盖市属经营性国资的监管制度,建立完善的委托监管制度,实行直接监督和委托监管。推进国资监管全覆盖在监管体系上,首先要做到全覆盖,监管不能有遗漏,监管的基本原则、方法和制度必须统一。要结合政府机构改革,第1页共5页按照“统一授权、统一规则、分类监管”的原则,分类指导、分步实施、抓住重点、稳妥推进国资监管全覆盖工作。市政府授权市国资委作为市属经营性国资的唯一出资人,履行出资人职责;市国资委要抓紧建立覆盖全市经营性国资的统一监管制度,包括产权评估、国资收益、财务监管、企业领导人员管理、考核评价、薪酬管理等方面。通过实行统一规则,切实做到责任有主体、行为有规范、问责有对象;要从实际出发,结合国资监管的阶段性,针对不同类型和行业的国资采取分类监管模式。市属经营性国资,由市国资委实施直接监管。教育、文化、卫生、体育、民政、司法、公安、国家安全等非经济建设领域及金融保险类国资,可以实行委托监管。要完善委托监管方式,落实委托方和受托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推进国企开放性、市场化重组联合会议指出,加快推进企业开放性、市场化重组联合,关键是把握好“三个结合”。一是“引进来”和“走出去”相结合。不管是什么企业,只要符合改革方向,有利于企业做大做强,有利于产业发展,有利于上海“四个中心”建设,都要积极支持它们参与上海国资调整和国有企业重组,实现优势互补。要加大支持企业“走出去”力度,鼓励上海国有企业充分利用“两个市场、两种资源”,面向全国、全球进行资源配置,发展成为全国性企业或跨国企业集团,不断提高企业国际竞争力。二是整合资源与主业发展相结合。要加大资源整合力度,推动优势资源向主业集中,更加突出主业发展,同时兼顾调整搞活副业。要加快推进行业整合,既要推动工业企业、商贸企业重组,也要推动金融、文化类等企事业重组。要大力推进强强联合,通过兼并、收购、换股、合资、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多种方式实现优势互补。要鼓励企业加大科技投入,大力培养和吸引科技人才,不断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三是政府引导与市场运作相结合。要紧紧抓住当前有利时机,加快推进国企整体上市或核心业务资产上市,优化国有股权结构,放大国有资本杠杆效应。要引导企业用好国家并购贷款等政策,加快研究制定支持本市企业重组联合相关扶持政策。推进董事会建设第2页共5页一是加强分类指导,完善产业类、资产经营类、政府投资类国企法人治理结构。产业类和资产经营类公司要进一步加强董事会建设,实行决策层与经营层分开,董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