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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年党组织书记党建工作考核办法为认真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做好“三个表率”,建设模范机关,紧紧围绕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以政治建设为统领,统筹推进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深入推进党建工作,打造过硬党组织,努力提升各级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水平,推动各党组织书记抓党建主体责任的落实,形成责任明确、考核规范、评价科学、奖惩分明的党建工作责任制考评体系,结合我局实际,制定如下考核办法:一、考核范围全县 XX 系统各级党组织书记
二、考核内容主要考核县局所属各党组织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纪律建设、作风建设和制度建设以及其他党建工作完成情况
三、考核办法采取现场考核、述职评议考核和负面清单考核相结合的方法
(一)现场考核机关党委每季度进行一次现场指导调研
机关党委调研组将深入各单位,对照《X 县局基层党组织书记党建考核评分细则》逐条逐项现场查看党建工作开展及任务完成情况并进行反馈打分
(二)述职评议考核县局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采取会议述职和书面述职两种方式进行,每年选取部分单位进行会议述职,原则上每年轮述一遍
(三)负面清单考核该考核年度内出现以下情况的,将在综合得分中扣除相应分值,扣分项实行累计扣分,不设上限
1、单位领导班子成员严重违纪、违法犯罪被查处,受到党政纪处分,出现一例扣 5 分,被追究刑事责任的,扣 10 分;其他人员出现一例按党员人数占比扣分,党员人数 50 人以上的部门单位每百分之一扣 1 分,党员人数 50 人以下的部门单位每人次扣 1 分
2、单位工作中有重大失误或出现重大责任事故,被中央、省、市有关部门、市局党委通报批评或在巡视巡察中被追究责任,视情节轻重,每次分别扣 8 分、5 分、3 分
3、单位在意识形态领域疏于管理,被有关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