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认识论 (认识的本质和认识发展的总规律) “认识论”一词来自希腊文“知识”和“学说”的结合,是一种关于认识(或知识)的学说;定义为:认识论是关于认识的本质和产生发展规律的哲学理论。 第一节 认识和实践 一、认识的主体和客体 (一)唯物主义与唯心主义在认识论上的根本对立 认识的主体和客体是认识论的一对基本范畴。认识就是在主体和客体之间的交往作用中,主观对客观的反映。而要对认识的主体和客体进行规定,就必须以对哲学基本问题的回答为前提和基础。从客观事物到主观感觉和思维的唯物主义认识路线;从主观感觉和思维到客观事物的唯心主义认识路线;这两条路线之间的斗争,形成了唯物主义与唯心主义在认识论上的根本对立。 1.一切唯心主义的认识论本质上都是先验论 唯心主义认为:认识的主体并不是人本身,认识的客体也不是物质,两者在本质上都是精神性的东西,认识不过是从精神到精神,即精神对自身的认识。唯心主义把认识当成先于物质、先于经验和实践的东西,主张认识是从天上掉下来的,或是头脑中固有的。 2.一切唯物主义(庸俗唯物主义除外)的认识论都是反映论 反映论是唯物主义认识论的基本原理,它同唯心主义的认识论根本对立。唯物主义认识论从物质第一性、意识第二性出发,认为客观世界是认识的根源,认识是人脑对客观事物的反映。 (二)主客体的概念、特点及其相互关系 1.主体的概念、特征及形式: ①主体是指具有思维能力,处于一定社会关系中、并从事社会实践活动的现实的人。 ②主体的特征: A.自然性: B.社会性: C.意识性: D.实践性: ③主体的形式: A.个人主体 B.集团主体又称群体主体 C.社会主体 2、客体的概念、特点及形式: ①客体是指进入认识主体的实践和认识范围的对象。 ②客体的特征: A.客观性:是指任何客体的存在都是不以主体意识为转移的。 B.对象性:是指客体和主体相联系,使客体首先成为主体的实践对象,进而成为主体认识、改造和目的的所指的对象。 C.社会历史性:客体随着人类社会实践活动的深入发展,它的内容、范围和层次不断扩展的变动性。 ③客体的形式: A.自然客体: B.社会客体: C.精神客体: 3.主体和客体的相互关系 认识中的主体和客体是相互依存、相互作用的。主体和客体的关系是通过实践建立起来的,实践把二者联系起来、统一起来,又区别开来。 ①实践关系:即是主体和客体之间的改造和被改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