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电站运行维护业务委托协议书 甲方(委托方): 乙方(受托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本着技术上专业管理、双赢互利、确保生产安全的宗旨,甲方将委托乙方代为运行维护。为了明确甲、乙双方权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特达成本协议,以兹共同遵守。 第一条 委托业务 1.1 甲方委托乙方进行变电站运行维护及相关作业,甲方所选择的变电站代维方案为。 A.巡检站 B.托管站 C.智能站 1.2 乙方可提供的变电站维护方案具体内容详见本协议附件(附件一:变电站代维方案内容)。 1.3 甲方承诺对变电站及相关系统设施享有所有权或管理权,有权委托乙方对该变电站进行技术改造及运行维护。 1.4 乙方根据甲方所选变电站维护方案,并根据实际选择派驻值班、运行、巡视、操作和维修工作人员。 1.5 乙方保证所派工作人员符合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和甲方相关安全管理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并持有国家相关部门核发的从事相关工作的入网许可证、特种作业操作证等相关证件。 1.6 甲方允许乙方根据实际需要,对部分委托业务进行分包。 1.7 如甲方变电站需进行技术改造,则乙方在 收 到 电力行政 管理部门审 批同意 文 件之 后 开 始 对变电站进行技术改造。 1.8 视甲方委托业务的实际需要,在 委托期 限 内,乙方可为甲方准 备 变电站维护所需部分零配件,并免费为甲方变电站进行更换。乙方可备配件明细见本协议附件,未在备件明细范围内的其他零配件更换由甲方另行支付费用。 1.9 委托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1.10 就乙方具体工作范围与内容,双方约定如下: 第二条 甲方的责任与权利 2.1 为保障乙方工作顺利进行,在本协议签订后,甲方应提供变电站及相关配套设施的完整技术资料(详见附件二)。因甲方所提供技术资料有误或未提供完整技术资料导致的后果对乙方免责。 2.2 视委托业务需要,甲方须为乙方运维人员提供必要运行值班、工器具存放、资料存放、休息及更衣的场所,提供上下水、卫生间,办理出入证、饭卡等,并且不在值班室、休息室、更衣室、卫生间装设摄像头。 2.3 对于既属于乙方运维又在电网调度范围之内的设备停电检修,双方应在停电前一 个 月15 日之前共 同 商 定时 间,并向 电网调度提出申 请 ; 对于属于乙方运维但 在电网调度范围之外 的设备停电检修,为便 于作充 分准 备、安 全 操 作,双方应遵 守 以 下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