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法治县”创建活动的实施方案“法治机关”创建活动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加强局机关法治建设,努力提高全局干部职工的法律素质,增强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依法参政议政的能力,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转发〈XX市全民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开展“法治枣庄”建设年活动的意见〉的通知》(枣办发[20XX]3号)要求,决定今年在局机关开展“法治机关”创建活动,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认真、专业、务实的要求,立足于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确定的目标,以“弘扬法治精神,普及法律知识,共建和谐社会”为主题,大力开展“法治机关”创建活动,教育机关干部职工增强法律意识,增强权利、义务、责任相一致意识,增强机关干部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意识和能力,推进机关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设,进一步提高全系统法治化管理水平,努力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为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建设富强、和谐、文明新枣庄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目标任务通过在局机关开展深入扎实的法制宣传教育和法治实践活动,不断强化机关工作人员的宪法意识,增强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执法人员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形成良好的法律素养,提高依-1-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和服务社会的能力
积极开展依法治理、依法行政,不断提高党政机关干部执行力,努力创建“法治机关”
三、方法步骤“法治机关”创建活动从20XX年6月份开始,至12月底结束,并转入长期“法治机关”建设活动
“法治机关”创建年活动共分三个阶段进行:第1页共3页(一)宣传发动阶段(6月—7月)根据创建要求,制定创建活动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实施
召集各科室、分局全体工作人员召开“法治机关”创建动员大会,学习全市动员大会精神和《“法治机关”创建活动实施方案》,让全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