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实施未成年人保护法座谈会上的发言 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即将施行
该法的修订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对未成年人的关心爱护,为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提供了更好的法律保障
下面,我就共青团组织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情况和贯彻实施未成年人保护法的打算作一汇报
这些年来,我们一直把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摆在重要位置,采取有力措施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一是积极参与未成年人保护法律法规的制定和修订工作
团中央全程参与了 1991 年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制定工作
2003 年,受全国人大内司委委托,开展未保法修订的前期调研和建议案起草,并派专人参加了整个修订工作
各省级团委也积极协助各地人大制定未成年人保护的地方性法规
二是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宣传教育
针对未成年人的身心特点,各级团组织广泛开展模拟法庭、普法大赛、图片展览等丰富多彩的宣传教育活动,引导广大未成年人学法、守法、懂法、用法
三是加强未成年人的教育、服务和维权工作
通过开展“手拉手”、希望工程、“为了明天”工程、创建优秀“青少年维权岗”等活动,动员社会力量,帮助未成年人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积极营造尊重和保护未成年人的社会环境
四是推动建立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组织网络
各级团组织大力推动未成年人保护机构的设立并承担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办公室的职能
目前,全国 28 个省(区、市)设有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其中,26 个省份将办公室设在团委,22 个省份的工作人员由团干部兼任
今年 3 月 7 日,胡锦涛总书记在参加全国政协十届五次会议工会、共青团、青联、妇联界委员联组讨论时发表重要讲话,要求共青团组织“要以贯彻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为抓手,配合有关部门坚决扫除损害青少年身心健康的社会丑恶现象,着力优化青少年成长环境”
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八条明确规定了共青团、青联、学联、少先队及其他有关社会团体要协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