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工作方案专项检查工作方案为切实查处和纠正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确保农民工工资行为,确保农民工按时足额拿到工资,维护扩大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按照兵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七部门《关于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兵人社发电[20XX]164号)要求,第二师三十七团劳资科、派出所、工会决定,从20XX年12月4日至20XX年2月5日在三十七团范围内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
一、专项检查范围和内容专项检查范围为使用农民工的各类用人单位,重点是招用农民工较多的加工制造、建筑施工、餐饮服务及其他中小型劳动密集型企业、个体工商户
专项检查内容主要是检查用人单位按照国家工资支付有关规定及最低工资规定支付农民工工资的情况,包括各地为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采取的具体措施、建立工资支付监控制度、工资保证金制度、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制度等长效机制的建设情况,以及用人单位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等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情况
二、专项检查方法和步骤专项检查分三个阶段进行:一、是宣传阶段(20XX年12月4日至12月19日)
采用多种形式,广泛宣传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重要意义,普及《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最低工资规定》、《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知识,督促用人单位按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提高广大农民工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营造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法制环境
二、是组织用人单位开展自查阶段(20XX年12月20日至1月5日)
各级单位、连队要求所辖区域检查范围内的用人单位对其20XX年12月以来工资支付的情况认真开展自查自纠,第1页共13页对存在的问题要提出明确具体的整改方案,并将自查情况及整改方案材料按规定的时间报送劳动保障部门
存在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问题的用人单位,要在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