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1Z301010 建设工程法律体系1
法律体系 :宪法(组织法、国籍法、选举法、区域自治法),行政法 (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许可法、环境影响评价法、建筑法),民法商法 (公司法、招标投标法、合同法、民法通则、物权法、侵权责任法),经济法 (标准化法、节约能源法、反垄断法、政府采购法),社会法 (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
法的形式 :宪法 — 全国人大
法律 --全国人大及常委会--**法
行政法规 — 国务院 --**条例
地方性法规 — 地方人大及常委会--**地方 **条例
部门规章 — 国务院各部委 — 办法、规定
立法法(新变):只能由全国人大及常委会制定的法律规定的包括:对公民政治权利的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和处罚;税种的设立、税率的确定和税收征收管理等税收基本制度
部门规章之间、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时,由国务院裁决
1Z301020 建设工程法人制度5
1、依法成立2、有必要的财产或者经费3、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4、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6
企业法人分立、合并或者有其他重要事项变更,应当向登记机关办理登记并公告
具有法人条件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依法不需要办理法人登记的,从成立之日起,具有法人资格
依法需要办理法人登记的,经核准登记,取得法人资格
有独立经费的机关从成立之日起,具有法人资格
项目经理部的法律后果由企业法人承担
1Z301030 建设工程代理制度7
代理是具有法律意义的行为
代理违法 事项: 代理人知道被委托代理的事项违法仍然进行代理活动的,或者被代理人知道代理人的代理行为违法不表示反对的,由被代理人和代理人负连带责任
1Z301040 建设工程物权制度8
物权的特征:支配权、绝对权、财产权、排他权
物权种类:所有权(占用、使用、收益、处分)、用益物权(①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