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国立卫生研究院卒中量表(NIHSS)患者:性别:年龄:床号:填写医生:项目评分标准得分1a. 意识水平:即使不能全面评价(如气管插管、语言障碍、气管创伤及绷带包扎等) ,检查者也必须选择 1 个反应。只在患者对有害刺激无反应时(不是反射)才能记录3 分。0 清醒,反应灵敏1 嗜睡,轻微刺激能唤醒,可回答问题,执行指令2 昏睡或反应迟钝,需反复刺激、强烈或疼痛刺激才有非刻板的反应3 昏迷,仅有反射性活动或自发性反应或完全无反应、软瘫、无反射1b. 意识水平提问:月份、年龄 。仅对初次回答评分。失语和昏迷者不能理解问题记2 分,因气管插管、气管创伤、严重构音障碍、语言障碍或其他任何原因不能完成者 (非失语所致) 记 1 分。可书面回答。0 两项均正确1 一项正确2 两项均不正确1c. 意识水平指令:睁闭眼;非瘫痪侧握拳松开。仅对最初反应评分,有明确努力但未完成的也给分。若对指令无反应,用动作示意,然后记录评分。对创伤、截肢或其他生理缺陷者,应予适当的指令。0 两项均正确1 一项正确2 两项均不正确2. 凝视:只测试水平眼球运动。对随意或反射性眼球运动记分。若眼球偏斜能被随意或反射性活动纠正,记1 分。若为孤立的周围性眼肌麻痹记 1 分。对失语者,凝视是可以测试的。对眼球创伤、绷带包扎、盲人或有其他视力、视野障碍者,由检查者选择一种反射性运动来测试,确定眼球的联系,然后从一侧向另一侧运动,偶尔能发现部分性凝视麻痹。0 正常1 部分凝视麻痹(单眼或双眼凝视异常,但无强迫凝视或完全凝视麻痹)2 强迫凝视或完全凝视麻痹(不能被头眼反射克服)3. 视野:若能看到侧面的手指,记录正常,若单眼盲或眼球摘除,检查另一只眼。明确的非对称盲(包括象限盲) ,记 1 分。若全盲(任何原因)记3 分。若频临死亡记1 分,结果用于回答问题11。0 无视野缺损1 部分偏盲2 完全偏盲3 双侧偏盲(包括皮质盲)4. 面瘫:0 正常1 轻微(微笑时鼻唇沟变平、不对称)2 部分(下面部完全或几乎完全瘫痪)3 完全(单或双侧瘫痪,上下面部缺乏运动)5、 6. 上下肢运动:置肢体于合适的位置:坐位时上肢平举90o,仰卧时上抬45o,掌心向下,下肢卧位抬高30o,若上肢在 10 秒内,下肢在5 秒内下落,记 1~ 4 分。对失语者用语言或动作鼓励,不用有害刺激。依次检查每个肢体,从非瘫痪侧上肢开始。上肢:0 无下落,置肢体于90o (或 45o )坚持 10 秒1 能抬起但不能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