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合伙经营协议甲方:身份证号:住址:乙方:身份证号:住址:丙方:身份证号:住址:丁方:身份证号:住址:以上四方经协商一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的相关规定, 就四方合伙经营一事达成协议如下:第一条 合伙字号与合伙经营范围以上四方合伙经营甲方向南宁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设立的、字号为xxx的个体工商户,并以该字号为合伙字号开展合伙经营活动
合伙经营范围为:
第二条 合伙经营场所与合伙期限合伙经营场所为:
合伙期限以本协议签订时开始,到各合伙人均同意终止时终止
第三条 合伙出资(一) 甲 方 以 货 币 与 劳 务 出 资 , 其 中 货 币 出 资 为 人 民 币 伍 拾 万 元 整(¥500000
00),甲方的货币出资与劳务出资共占合伙出资的百分之四十
(二) 乙 方 以 货 币 与 劳 务 出 资 , 其 中 货 币 出 资 为 人 民 币 伍 拾 万 元 整(¥500000
00),甲方的货币出资与劳务出资共占合伙出资的百分之四十
(三) 丙 方 以 货 币 与 劳 务 出 资 , 其 中 货 币 出 资 为 人 民 币 伍 拾 万 元 整(¥500000
00),甲方的货币出资与劳务出资共占合伙出资的百分之四十
2 (四) 丁 方 以 货 币 与 劳 务 出 资 , 其 中 货 币 出 资 为 人 民 币 伍 拾 万 元 整(¥500000
00),甲方的货币出资与劳务出资共占合伙出资的百分之四十
(二)以上四方的货币出资应于年月日之前存入甲方设立的专用银行账户 / 以个体工商户字号设立的银行账户
银行账户信息如下:户名:开户行:账号:(三)合伙期间,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除全体合伙人同意支出的日常经营开支外, 任何一方不得挪用, 否则应赔偿由此给合伙及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损失
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然为个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