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实施方案与环境工作方案 4 篇汇编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实施方案为全面提高城管理水平,营造良好的城环境,为广阔城县居民提供洁净、文明、法律规范、有序的生产生活环境,迎接 x 级精神文明现场会召开,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以科学进展观为指导,以从根本上解决城县“脏、乱、差”问题入手,组织社会力量,高起点、高质量、高效率地对城县环境卫生进行综合整治,实现“净化、绿化、亮化、美化、畅通”的目标。二、基本原则一是坚持统一领导、单位承包的原则。此次大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实行、县两级统一领导,各单位、各部门按所承包责任县域、路段具体负责完成大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任务。二是坚持主要领导负总责的原则。各单位、各部门一把手为此次大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出现问题将严格追究责任人责任。三是坚持突出重点、标本兼治的原则。大环境卫生整治是一项长期工作任务,各单位、各部门要从整治工作实际出发,注重源头治理,注重解决实际问题,注重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从巷道硬化、树池维修、广告牌匾更换等方面予以资金支持,服务广阔民群众。四是坚持全民参加、齐抓共管的原则。各单位、各部门要组织开展每周五干部职工上街捡拾垃圾行动,以实际行动号召和带领民群众参加城管理、保护城环境,不断提升民城意识和文明意识。三、整治任务、责任单位及完成时限(一)容貌整治第 1 页 共 31 页下载后可任意编辑1.乱贴乱画整治。对沿街墙体、建筑物、居民小县、居民楼道等所有地方的乱贴乱画、乱写乱涂要彻底清除。责任单位:县执法局。完成时间:7 月 30 日前达标,并形成长效机制。2.临街建筑物整治。根据责任路段划分,对责任县内所有临街建筑物立面进行粉刷、更新(责任单位:及县两级各有关单位和部门,各街道办事处);清洗(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县执法局)。完成时间:8 月 30 日前。3.占道经营整治。彻底清理街路、小县内的店外店、水果摊、饮食摊等一切形式的占道经营;清除占用人行步道摆放经营的鸡架、鸟笼、兔笼以及建筑材料等商品、物资。责任单位:县执法局完成时间:8 月 25 日前达标。4.露天食品加工(经营)、室外烧烤整治。严格根据食品卫生管理要求,坚决取缔沿街及小县内的露天食品加工(经营)、室外烧烤。责任单位:县卫生局、县公安局、县工商局、县执法局。完成时间:8 月 25 日前达标。5.牌匾广告整治。(1)牌匾。根据 1 店最多 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