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冈县从在岗代课人员中招聘小学教师简章发布: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2011年12月16日点击:57下载:0为妥善解决我县现有在岗代课人员的有关问题,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2005〕第6号)、《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黔人发〔2006〕4号)、《遵义市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新增人员暂行办法》以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关于妥善解决全市现有在岗代课人员相关问题的意见〉的通知》(遵府办发〔2011〕196号)有关要求,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决定从现有在岗代课人员中公开招考聘用教师50名,为确保公开考试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结合我县基础教育实际,特制定凤冈县从在岗代课人员中招聘小学教师简章(以下称《招聘简章》)
一、招聘原则1
公开、公平、公正、自愿、择优;2
德才兼备,注重师德师风和实际工作能力;3
二、招聘岗位本次公开招考教师50名,充实到乡镇缺编村级小学任教,五年内不能申请调动
具体岗位见附表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一)招聘对象我县公办学校的代课人员
(二)招聘条件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品行端正,无违反计划生育等国家政策;2、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3年1月1日以前出生)、45周岁以下(1966年1月1日以后出生);3、中师(含中专学校师范类专业)学历或大专及以上学历且符合事业单位人员聘用条件;4、身体健康;5、报考人员须具有1年及以上(2010年10月1日前开始代课)代课经历,且2011年6月30日仍在我县公办学校代课
6、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四、招聘程序本次招聘共分发布招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核(政审)、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