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开展反腐倡廉的意见关于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创先争优实施意见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和《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全市开展创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示范点活动意见(试行)的通知》,进一步推动全镇党风廉政建设合格单位建设深入开展,充分发挥好典型示范的引领作用,现就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创先争优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严格按照《规定》的要求,进一步增强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抓反腐倡廉建设的政治意识、责任意识,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通过典型引路、示范激励,不断提升全区党风廉政建设水平,实现党风廉政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相互协调、相互促进,为“加快现代化、建设新xxx”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障
二、参与对象各村(居)、企事业单位
三、工作内容(一)认真贯彻落实《规定》要求
通过培训、会议等形式,党员干部熟悉和掌握《规定》
各村(居)、企事业单位领导班子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主要领导做到“四个亲自”,即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领导班子成员抓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主动性强,“一岗双责”履行到位
单位责任制工作认真执行《三书两报告制度》,做到有责任分解、有工作重点、有检查考核、有责任追究,并按规定向上级报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实情况
承担镇党委、镇政府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实行任务再分解,责任再落实,保证任务全面完成
(二)积极开展廉政教育活动
各村(居)、企事业单位第1页共4页把党风廉政教育纳入工作计划内容,有重点地开展主题教育活动
结合查找廉政风险点,深入开展个性化的岗位廉政教育
积极推进本地区、本系统、本单位廉政文化建设,按要求开展廉政文化“六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