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检查执行情况总结报告 XX 县区博斯坦乡小学 2012 年度 执行劳动法律法规情况自查报告 XX 县区博斯坦乡小学 2013 年 4 月 7 日 XX 县区博斯坦乡小学 2012 年度执行劳动法律法规情况自查报告 根据 XX 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用人单位劳动用工备案和劳动用书面材料审查工作的通知”精神,我校对2012 年度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章的情况进行了自查,现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学校落实职工劳动保障的情况 学校党支部,校务会高度重视并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具体采取了以下措施 1、制定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情况。我校根据县教育局的制定的“XX 县区教育系统领导干部请销假制度”精神制定了“请销假制度”,“教职工月份综合工作打分考核标准”等制度,保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2、遵守动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情况。我校实行每天工作 8 小时,一周 5 天上班。休息 2 天的工作制度。根据县教育局的安排每年按时放寒暑假。 3、遵守女教职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的情况。根据国家女教职工的特殊劳动保护规定,我校管理规章制度中明确表示女教职工拥有产假休假的权利,依法保护了女教职工的合法权益,使女教职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得到落实。 4、参加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根据上级部门的统一安排我校全部教职工参加社会保险并按时交纳社会保险费。 5、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情况。我校严格遵守“禁止使用童工的规定”,从来不使用童工。 总之,我校制定的的关于职工在人事、工资待遇、工作时间、法定休假、职业技能培训、健康保障等制度均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并能在实际工作中加以落实。经自查认为第 1 页 共 2 页我校在教职工劳动保障方面符合国家的要求。 XX 县区博斯坦乡小学 2013 年 4 月 7 日第 2 页 共 2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