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官为人民演讲稿 为民在于行动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同事大家好: 我是余坪法庭的书记员孙斌,很荣幸今天能够登上这个演讲台,我今天演讲的题目是《为民在于行动》,虽然我还不是一名法官,但是成为一名法官——一名为人民司法,为社会主义建设添砖加瓦的好法官是我的理想。 毛泽东曾经说过“我们这个队伍是彻底为人民的利益工作的”,我们的法院也是党领导下的队伍,我们的法官是党领导下的法官,更是人民选任的法官。因此,要成为一名好的法官就必须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的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的理念。为人民服务、对人民负责是法官工作的基本要求,也是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的具体展现,同时也是实现法官自身社会价值的最直接的方法。只有坚持“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指导方针,把维护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工作的目标和价值追求,才能真正的成为一名优秀的法官。人民法官为人民,不应该仅仅是一个口号,而应该是贯穿法官全部工作的一个理念,应该是我们费心思、用行动去诠释的宗旨。 人民法官为人民就要求我们的法官树立为人民服务的意识,充分认识到为人民司法对于维护社会稳定、建设特色社会主义中国的重要性。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公正、认真、慎重的依法办案。坚持人民法官为人民的理念,就要求我们从小事做起、从细微处着眼,他体现在我们对待每个当事人的态度,对待每个案件的态度。一个法官每年要 办理大量的案件,每一个案件对于法官个人来说,可能只是花费一些时间,处理一些材料,但是对于每个案件当事人来说,都意味着以后的生活可能发生天翻地覆的变化,因此,案件的当事人通常对于法官的工作存在严重的抵触,具体到我们洪雅法院辖区,由于各种原因,人民的法律知识欠缺,这种对立情绪就更的激烈,这就要求我们面对当事人要更加的有耐心和包容心,在工作中更加的注意方式方法。在 2010 年 4 月份,我被分派到法庭工作不久,余坪法庭凌庭长承办的一件离婚案第 1 页 共 2 页件中,被告郭某经法庭多次电话通知,拒不到庭应诉。于是凌庭长带领我驱车前往其居住地,向其送达相关法律文书。由于郭某居住在山区,春季多雨,道路泥泞不堪,我们的警车只能开到半路后,一行人步行前往郭某居住地。未料,到达后我们尚未表明身份来意,与郭某同居的男子便对我们高声喝斥,不停地贬低、侮辱、威胁办案人员,更要求我们滚出他家的院子,有话到外面路上去说,在这样的情况下,凌庭长依然冷静的为当事人郭某解释了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