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变更登记提交材料规范1、《分公司登记申请书》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分公司变更登记事项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复印件
4、变更事项相关证明文件
◆因公司名称变更而申请变更分公司名称的,提交公司登记机关出具公司《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复印件、变更后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分公司变更经营范围的,提交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分公司变更后经营范围涉及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的复印件
◆分公司变更营业场所的,提交变更后营业场所的使用证明
◆分公司变更负责人的,提交原任分公司负责人的免职文件、新任负责人的任职文件及其身份证件复印件
5、分公司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国、地税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原件
以上任一照、证丢失应在报纸上刊登遗失公告,并在《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收缴情况登记表》的报纸报样粘贴处粘贴报纸的报头及遗失公告
6、总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申请人:(总公司名称):蚌埠市李孝大药房有限公司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李想委托事项及权限:1、办理蚌埠市李孝大药房有限公司龙子湖店(分支机构名称)的□名称预先核准□设立□变更□注销□备案□撤销变更登记□股权出质(□设立□变更□注销□撤销)□其他手续
2、同意□不同意□核对登记材料中的复印件并签署核对意见;3、同意□不同意□修改企业自备文件的错误;4、同意□不同意□修改有关表格的填写错误;5、同意□不同意□领取营业执照和有关文书
指定或者委托的有效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或者经办人信息签字:固定电话:移动电话:(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具体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粘贴处)(申请人盖章)年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