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市公司税务法律问题”研讨会的法律情报增值税强化营业税弱化成改革重点“实质重于形式”反避税原则使VIE模式上市行不通本所公司法律事务部编“十二五”规划中税制改革的重点何在
拟上市企业历史遗留税务问题可能包括哪些
股改上市准备过程中可能会产生哪些典型的税负
合法避税措施是什么
境外间接转让股权以及新浪、百度式的VIE模式上市还行得通吗
马云转让离岸公司持有之支付宝股权会负担巨额税务吗
这就是本次“上市公司税务法律问题”研讨会要解决的问题
9月24日,广州市律师协会金融证券专业委员会在本律协会议室举行了“上市公司税务法律问题”研讨会,本所律师陈勇儒参加了该研讨会,与会律师100多人,讨论十分热烈
以下为陈律师综合该次会议内容所撰写的法律情报内容
本研讨会研讨对象除各税种大法外,如《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条例》、企业和个人所得税法等外,主要为2011年“13号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资产重组有关增值税问题的公告》、2011年9月1日实施的《实施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安全审查制度的规定》、财税[2008]175号文《关于企业改制重组若干契税政策的通知》、国税发[2009]2号《特别纳税调整实施办法(试行)》等
一、本次研讨会透露的重要内容1、实现内外资统一的税收制度后,“十二·五”期间的税制改革进入深层次,税制将发生的变化会很明显,企业应对税收制度变化风险有所预备
特别是增值税改革,从1994年即提出,到现在到了非改不可的时候
增值税是世界公认的最合理的税,而流转税,比如营业税,是道道征税,极不合理
“十二·五”期间的重要目标,就是制定完善的增值税办法,营业税在名义上不存在,营业税逐渐消亡,如果营业税没有了,最利好物流业发展
同时,由于营业税的消长关系地方财权,为减少地方阻力,将赋予地方一定的税收征收权
2011年,在部分生产性服务业领域已推进了增值税改革试点
个人所得税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