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文理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学术不端行为检测及处理办法为进一步规范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加强学生学术道德规范教育,提升学生学术道德素养,杜绝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作假行为,营造良好学术氛围,扎实推动学风建设,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4号令)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办法
一、检测对象全日制在校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
二、检测范围及方法1.教务处确定抽检学生名单,各院系自行检测,并督促学生修改完善
教务处再从中按一定比例抽取进行复检
2.各院系推荐的优秀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全部检测
三、检测方式采用大学生论文抄袭检测系统,对毕业论文(设计)的文字重复率(文字复制比)进行检测
四、检测结果认定及处理1.院系检测结果认定及处理:检测结果结果类别性质认定R≤30%A通过检测30%<R<50%B有一般抄袭行为50%≤R<70%C有较严重抄袭行为70%≤RD有严重抄袭行为注:R为文字复制比,是指被检测论文(设计)与非本人学术成果的文字重合字数占全文的百分比
A类:检测通过,学生可申请答辩,毕业论文(设计)是否需要修改由指导教师根据具体情况决定
B类:学生须在指导教师指导下修改2周时间,修改后再次进行检测,文字复制比在30%以下(含30%)的可申请答辩;文字复制比大于30%则继续修改,2周后第三次检测复制比在30%以下(含30%),可申请参加院系举行的第二次答辩,复制比大于30%则取消当年答辩资格
C类:学生在指导教师指导下利用1个月时间重新撰写,撰写完成后进行检测
检测文字复制比在30%以下(含30%),可申请参加院系举行的第二次答辩;文字复制比大于30%的,取消当年答辩资格
D类:参照考试作弊处理办法,取消该生毕业论文(设计)答辩资格,毕业论文(设计)成绩按“零”分记
学生重做毕业论文(设计),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