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北京市教委2010年度科研计划项目申报工作及到期应结题项目提交材料的通知各相关单位和项目负责人:北京市教委科研计划项目的立项原则、立项程序、主要支持的学科领域等申报要求,依据市教委《关于2005年度科技发展计划以及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立项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京教研〔2004〕6号)文件规定执行
重点项目根据北京高校科技创新工作会议的精神,主要支持数理科学、化学化工科学技术、资源环境科学技术、生命科学技术、农业科学技术、信息科学技术、材料科学技术、能源科学技术、先进制造科学技术、交通运输科学技术、土木与水利科学技术、公共安全科学技术支持信息技术、生物医药技术、循环经济、文化创意产业、城市建设与管理、新农村建设等领域,为北京建设创新型城市服务
为保证我校2010年度北京市教委科技发展计划以及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立项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北京市教委的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学科建设工作和科研工作的实际情况,本年度项目立项工作的要求与具体实施安排如下:一、立项原则1、科技计划重点项目立项应紧密结合北京市优先发展的若干主要科技领域;应紧密结合国家重点学科、北京市重点学科及北京市重点实验室的建设;应紧密结合本单位优秀研究群体所涉及的主要研究领域
科技计划重点项目必须与在京中央部(委)所属高等学校或在京中央科研单位联合申报
2、科技计划面上项目立项应紧密结合北京市重点学科、北京市重点建设学科和北京市重点实验室的建设以及本单位具有博士、硕士学位授予权的学科的建设;应紧密结合中青年学术骨干或已获得博士学位的有关研究人员所涉及的主要研究领域
3、人文社会科学计划重点项目应紧密结合北京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面临的重大关键问题;应紧密结合北京市重点学科的建设;应紧密结合本单位优秀研究群体涉及的主要研究领域
人文社科计划重点项目必须与在京中央部(委)所属高等学校或在京中央科研单位联合申报,鼓励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