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工作考核细则 农业考核指标60 分,工作考核实行1000 分制
一、考核范围 各乡镇、街道和河东工业园区 二、考核内容 (一)种植业结构调整(150分) 1、新增经济作物成方连片100 亩以上的予以验收(冬暖式大棚 20 亩以上),低于以上标准的不予计分
经济作物折合面积每100亩计20 分(折合比例见附表)
2、完成优质农产品基地任务数的计50 分,完不成的不计分
3、 新发展特色农业专业乡镇每个计20 分,新发展专业村每个计 10 分
(二)农业科技推广(150分) 1、农技推广组织机构健全,有专人负责,有固定办公场所计10 分(现场查看和区农业局召集的农技站长会议签到记录为准)
2、 大力开展优质农产品基地和品牌建设工作,成立专门机构,管理档案完备、整理规范,最高计20 分
3、农村沼气建设工作,完成新建沼气池、农村卫生改厕和服务网点提升任务的计20 分
4、 完成土地流转任务的计20 分
建立农村承包地经营权流转合同档案
能及时做好流转合同及有关文件、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等工作,计 5 分;完成农村土地产权改革试点任务的计20 分
5、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农业农民专业合作社,每个计2 分
6、农业科技指导员每年度对农民开展培训4 次计5 分;各类农民培训档案完备计5 分(以培训人员记录、图片、档案资料为准)
7、每引进试验示范一个农业新品种、新技术计5 分(查看试验示范数据及有关资料)
8、 每推广小麦良种5000 公斤计2 分
推广配方肥每10 吨计5分
9、 完成农广校招生培训及劳动力培训任务的计20 分,完不成任务的不得分
10、每建立一个村级明星档案计2 分
(三)畜牧养殖业(160分) 1、有年度畜牧业发展计划,以文件为准(有文件的计5 分 )
完成1 个市级标准化小区(场 )建设任务(计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