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现状及发展对策 农业部科技教育司副司长 陈凤秀 2004 年 8 月 30 日 1999 年4 月23 日,我国启动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并加入了《国际植物新品种保护公约》
五年来,在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特别是在各级农业行政部门和农业企、事业单位的共同参与下,农业新品种保护事业从无到有,取得了长足的发展,呈现出蓬勃向上的可喜局面,也向世界表明了中国政府和人民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的决心
实践已经证明,植物新品种保护制度在促进农作物育种和我国种业发展方面的作用效果十分显著,潜力巨大
一、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我国建立植物新品种保护制度仅七年,开始实施这项制度也才五年
五年来,我们克服困难,开拓进取,使农业新品种保护事业不断发展壮大,各方面工作迈上了一个新的台阶,取得了显著的成效
(一)规章制度日趋完善,保护范围不断扩大 为了配合《条例》的实施,我部先后制定了《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实施细则》、《农业部植物新品种复审委员会审理规定》、《农业植物新品种权侵权案件处理规定》、《农业植物新品种权代理规定》等规章制度,在植物新品种保护办公室内部还制定有《审查指南》,从而使品种权审批、品种权案件的查处以及品种权中介服务等工作更具可操作性
早在2000 年, 最高人民法院就发布了《关于审理植物新品种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明确了人民法院受理植物新品种案件的种类、管辖范围等,为《条例》的实施创造了良好的法律环境,为新品种保护事业发展保驾护航
同时,农业部先后发布了五批植物品种保护名录,使受保护的植物属和种达到41 个
保护名录的不断扩大,为越来越多的育种者提供了保护空间和公平竞争的平台
(二)保护体系逐步建立,申请数量大幅增长 五年来,我部先后组建了农业部植物新品种保护办公室、农业部植物新品种复审委员会、农业部植物新品种繁殖材料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