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安县高血压报告管理制度 1、实行首诊病人测血压制度,对就诊的重点人群(≥35周岁)测量血压。 2、对社区中≥35周岁人群进行测量血压为主的高血压筛查,对筛查中检出的高血压患者建立居民健康档案(高血压专项登记)。对高血压高危人群和高血压患者定期有计划的开展健康教育和行为干预。 3、开展高血压患者随访管理工作:对社区中筛查出的高血压患者,进行日常分级管理,以随时掌握病情的进展情况,提供预防保健知识和技能,指导合理用药,以达到有效控制血压,减少并发症,提高生命质量。 4、对高血压患者开展随访管理,以强化健康教育和合理治疗为主导措施,提高高血压患者管理率和控制率为工作目标。 农安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农安县糖尿病登记报告制度 1、就诊中发现血糖异常情况时,在“血糖异常记录表”上登记。 2、各报病单位责任报告人在已确诊的糖尿病人病历首页上,标注“糖尿病已报”,在相应的门诊、急诊、住院登记本上标明“糖尿病(新发)”,同时填写“慢性病报告卡”。 3、各报病单位防保医生定期查阅登记本(门诊日志、血糖异常记录本等)并收集慢性病报告卡,将本管理区域内的报告病例和外单位转来的病例登记在“糖尿病报告登记表”上,核实信息,剔除重报;将本管理区域内的报告病例的慢性病报告卡转报至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慢性病防制科,由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慢性病防制科剔除重报后转发到相关单位;对查到血糖异常尚未确诊的病人督促其检查确诊。 4、重点管理对象和一般管理对象的专项登记卡均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保存,并分类存放。 5、各报病单位按时将糖尿病发病报告情况,及时上报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慢性病科。 农安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农安县死因监测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疾病监测,提高疾病监测系统的预警能力,了解各种疾病的死因,特制定本制度。 1、社区责任医生每月了解本辖区内的慢性病人数量及疾病动态,调查各种因疾病引起的死亡情况。 2在医疗过程中患者死亡后,须填报《死亡病例报告卡》,对死亡案例进行死因医学诊断并由诊治医生填报《死亡医学证明书》。 3、防保站(保健科)组织有关专家对死亡病例进行实地调查核实,采集病史,并在死亡证明书上加盖公章。 4、诊治医生在开具死亡证明书后一天内交有防保站(保健科)登记。上报时要认真填写基本信息: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发病日期、诊断日期、报告日期、报告单位;死亡信息:死亡日期、死亡原因(直接死因、根本死因、与传染病相关的死因及不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