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 村 信 用 合 作 社 ( Rural credit cooperatives, 农 村 信 用 社 、 农 信 社 ) 指 经 中国 人 民 银 行 批 准 设 立 、 由 社 员 入 股 组 成 、 实 行 民 主 管 理 、 主 要 为 社 员 提 供 金 融 服务 的 农 村 合 作 金 融 机 构
农 村 信 用 社 是 独 立 的 企 业 法 人 , 以 其 全 部 资 产 对 农 村 信用 社 债 务 承 担 责 任 , 依 法 享 有 民 事 权 利
其 财 产 、 合 法 权 益 和 依 法 开 展 的 业 务 活动 受 国 家 法 律 保 护
其 主 要 任 务 是 筹 集 农 村 闲 散 资 金 , 为 农 业 、 农 民 和 农 村 经 济发 展 提 供 金 融 服 务
依 照 国 家 法 律 和 金 融 政 策 规 定 , 组 织 和 调 节 农 村 基 金 , 支 持农 业 生 产 和 农 村 综 合 发 展 , 支 持 各 种 形 式 的 合 作 经 济 和 社 员 家 庭 经 济 , 限 制 和 打击 高 利 贷
机 构 性 质 农 村 信 用 合 作 社 是 银 行 类 金 融 机 构 ,所 谓 银 行 类 金 融 机 构 又 叫 做 存 款 机 构 和存 款 货 币 银 行 , 其 共 同 特 征 是 以 吸 收 存 款 为 主 要 负债 , 以 发 放贷 款 为 主 要 资 产 ,以 办理 转帐结算为 主 要 中 间业 务 , 直接参与存 款 货 币 的 创造过程
农 村 信用 合 作 社 又 是 信 用 合 作 机 构 ,所 谓 信 用 合 作 机 构 是 由 个人 集 资 联合 组 成 的 以 互助为 主 要 宗旨的 合 作 金 融 机 构 , 简称“信 用 社 ”, 以 互助、 自助为 目的 , 在社 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