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安全文明施工协议甲方:乙方:为确保乙方安全文明施工,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一、施工项目概况1、地点:甲方园区范围内。2、内容:甲方物流园区内零星修缮工程项目。主要包括建筑物地面、墙面、屋面修缮、水电维修、五金维修、补漏、排污疏通及其他新建零星工程。3、时间:2018 年 07 月 01 日至 2019 年 06 月 31 日。二、双方共同责任1、双方的共同责任。确保货场设备设施及铁路行车安全,双方应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铁总及南昌铁路局颁发的相关安全管理规定。2、运营安全与施工发生矛盾时,必须严格遵循“安全第一”的原则,服从运营安全的需要。三、甲方权利1、对乙方作业过程进行监管及配合。2、对乙方违章作业、安全措施不落实、危及行车设备安全、影响既有设备安全的施工,甲方有权责令其停止作业并进行处罚。3、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因其施工行为造成甲方的一切损失。四、乙方责任1. 乙方施工前要对工作环境及相关设施进行检查和确定,同时将施工负责人的姓名、联系方式、身份证复印件提供给甲方技术安全部,如有问题及时与甲方联系。2。进入港区作业人员必须向甲方技术安全部报备,并将详细的施工方案报送甲方技术安全部审核,通过审核后方可作业,港区内作业人员须听从甲方相关人员管理,接受甲方及上级部门的检查。3.、乙方应自行办理项目所需行政许可手续,并遵守建设、环保等相关规定,如因手续不齐全或违规造成项目停建、缓建、经济处罚,均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和损失,如因此造成甲方受到行政处罚,甲方有权向乙方索赔,乙方须承担相应赔偿责任。4. 物流港区铁路线上方均有铁路接触网高压线,严禁攀爬铁路线路两旁高压电线杆、仓库屋顶和铁路车辆顶部;严禁无关人员进入仓库、集装箱、笨重作业区等作业现场;严禁人员坐、立于车辆顶部通过铁路道口。5. 任何人员及所携带的物件、作业工器具等须与牵引供电设备高压带电部分保持 2M 以上的距离,与回流线、架空地线、保护线保持1M 以上距离。过道口时,所携带的物件、用具必须平行于地面通过。6. 进入港区的车辆必须在挡风玻璃前悬挂由甲方核发的“车辆通行证”,临时出入车辆必须在门卫登记后方能进出。7. 物流港区是铁路大型货场,铁路道口多,且铁路机车车辆进出频繁,车辆通过道口时必须减速,严格执行道口限高规定,在确认没有调车作业时方能通过。遇道口防护拦杆已放下或正在放拦杆,以及道口放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