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学生欺凌预防机制 为预防学生欺凌事件的发生,建立“ 无欺凌校园”,学校应将预防学生欺凌工作纳入日常工作中,在学生欺凌事件发生之前, 建立一套完整的防治学生欺凌机制和方案。首先, 学校应建立学生欺凌防治制度,成立防治学生欺凌事件领导小组;其次,学校须确立防治学生欺凌事件的处置流程,包括学生欺凌萌芽的处理流程,学生标准欺凌的处理流程;最后,学校还需要开展防治学生欺凌的相关教育、 培训工作,包括教师培训、家长培训和学生活动。基于上述内容, 学校可以建立一套完整的防治学生欺凌体系。 一、建立学生欺凌预防制度 建立学生欺凌预防制度需要包括以下三方面的内容,一是学校应成立防治学生欺凌事件领导小组,确定领导小组的人员构成、主要职能和组织运作方式;二是由领导小组成员共同商讨,依托教育部关于防治学生欺凌相关政策与指导意见,制定基于本校实际情况的预防学生欺凌的制度,包括对于学生欺凌的预防、应对与处置、善后与恢复;三是基于防治学生欺凌制度,学校需进一步根据《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方案》的要求,明确防治学生欺凌事件中各方(包括学校领导、教师、学生、家长、社区、派出所、司法部门等)的责任,以保证防治工作有序开展。 二、成立防治学生欺凌事件领导小组 学生欺凌问题不同于学校日常管理中的常规性问题,它需要有一个专门的组织和一套专业化的防治机制及方法进行有效地预防和干预。因此,学校务必成立防治学生欺凌事件领导小组,有针对性地负责学校欺凌事件的预防与干预工作。在人员构成上,防治学生欺凌事件领导小组应包括校级领导代表、教师代表、家长代表、社区代表、派出所代表和司法部门代表。 (一)校级领导代表是防治学生欺凌事件领导小组的主要负责人,负责统筹领导小组的工作;教师代表和家长代表是领导小组的核心成员之一;社区代表可以由学校所在地区的居委会或村委会成员担任。社区的参与可以最大限度地发挥居委会和广大居民的力量,协助学校宣传反学生欺凌并开展社区活动预防学生欺凌。派出所代表和司法部门代表的参与不仅可以保障领导小组日常会议的讨论符合法律法规和公检法程序,还可为应对、处置学生欺凌事件提供便利。派出所代表可由学校所在辖区的派出所警察担任,司法部门代表可由学校所在辖区的法院人员担任。 ( 二 ) 防治学生欺凌事件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能 防治学生欺凌事件领导小组应全面负责学校防治学生欺凌的指导工作,安排校长、教师、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