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 镇突发公共安全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目 录1 总则1.1 编制目的1.2 编制依据1.3 分类分级1.4 使用范围1.5 工作原则1.6 应急预案体系2 组织体系2.1 领导机构2.2 办事机构2.3 工作机构3 运行机制3.1 预测与预警3.2 应急处置 3.3 恢复重建3.4 信息发布4 应急保障5 监督管理5.1 预案演练5.2 宣传和培训5.3 责任与奖惩6 附则6.1 预案管理7 附件1 总则1.1 编制目的为全面提高政府保障公共安全和处理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公共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保障公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全镇经济社会快速、协调、可持续发展。1.2 编制依据依据《安全生产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并与《安龙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相衔接。1.3 分类分级本预案所指突发公共事件是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生态环境破坏和严重影响社会和谐,危及公共安全的紧急事件。根据突发公共事件的发生过程、性质和机理,突发公共事件主要分为以下四类:(1)自然灾害。主要包括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生物灾害和森林草原火灾等。(2)事故灾难。主要包括工矿商贸等企业和各类安全事故、交通运输事故、公共设施和设备事故、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等。(3)公共卫生。主要包括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食品安全和职业危害,动物疫情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4)社会安全事件。主要包括恐怖袭击事件、民族宗教事件、经济安全事件,涉外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等。各类突发事件按照其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分为四类: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和Ⅳ级(一般)。《安龙县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突发公共事件分级标准》(以下简称分级标准),见附件 7.1,作为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送和分级处置的依据。1.4 适用范围本预案指导全镇辖区内突发公共事件的应对处置工作。1.5 工作原则(1)以人为本。切实履行镇政府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把保障公共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首要任务,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公共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2)以防为主.把应急处置工作落实到日常管理之中,加强基础建设,完善监测网络,强化预警分析,搞好预案演练,提高防范意识,有效控制危机,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努力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3)统一领导。在镇党委、镇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建立健全分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