闸北区景凤路小学校舍加固工程工程分包合同总包单位:上海德清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分包单位:上海日恒特种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年月1 加固工程分包合同总包方(以下简称甲方):上海德清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分包方(以下简称乙方):上海日恒特种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就抗震加固工程合作事项协商一致,签订本分包合同,双方共同遵照执行。一、工程概况1.l 工程名称:景凤路小学加固工程1.2 工程地点:景凤路 521弄 1 号1.3 工程内容:加固工程二、工程承包范围和方式2.1 承包范围: 本工程施工设计图纸范围内加固施工2.2 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和安全文明三、合同工期3.1 开工日期:年月日竣工日期:年月日3.2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天。3.3 如因甲方和乙方原因及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等原因造成逾期完工,则经甲方和乙方共同确认后,工期可以相应顺延。四、质量标准4.1 工程质量标准: 确保一次验收合格4.2 乙方保证加固后正常使用寿命为伍拾年(自竣工验收通过之日算起)。4.3 工程质量须符合设计图纸要求、符合《混凝土结构加固技术规范》2 (GB50367-2006)、《既有建筑地基基础加固技术规程》(JGJ123—2000 )等施工技术验收规范及标准的要求,严格按照施工组织设计精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标准。4.4 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质量事故,并质量达不到有关验收规范规定及上述要求,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乙方并应对造成的相关经济损失由乙方赔偿给甲方。五、合同价款5.1 金额(大写):壹佰零捌万壹仟伍佰肆拾叁元(人民币)¥: 1081543元六、付款方式6.1 工程预付款:根据甲方与业主方签订的合同付款条约:预付款为合同价的 10%,在合同签订后 40天内支付。6.2 乙方向甲方提交已完成工程量报告的时间:承包人应在每月 20日前向甲方提交工程量完成报告。6.3 工程款(进度款)支付:按双方约定的工程款(进度款)支付的方式和时间:在确认计量结果后 40 天内支付经监理和业主方认可的当月计量工作量的80%;竣工时最多付至完成工程量的 80%;审计结束后付至审定价的 90%;竣工验收移交后(工程及档案均验收合格并移交完成后)支付至审定价的 95%,两年保修期满后支付剩余保修金。6.4 在施工过程中,若甲方付款发生困难和拖延时,甲方负责及时与乙方联...